“职业假笑”,你的笑料别人的伤口
据本地媒体报道,这两天,因为一段视频,“职业假笑”迅速上了热门话题榜。视频的主角是宁波一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因为在向驾驶员递出票据时露出了机械式的微笑,被车主拍上网,并引发了热烈讨论。据悉,被嘲讽的收费员已经报警。
正如网友所形容的那样,笑容的确很机械,程序化,可是仔细想想又能理解,任何一个人身处这样一个岗位,长年累月,面对一辆接着一辆过去的车子,司机,机械化重复性的劳动、枯燥单调的工作节奏,他的表情有时难免僵硬。这有什么可质疑的呢?道德化的指责并不适用。
何况,高速公路收费公司一般都规定有一套迎送流程,包含各个手势动作,必须要做到。比如,有些公司就规定,经过的每一辆车子,收费员都要至少微笑两次,一次是迎接,另一次是送行。可想而知,面对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收费员一天得微笑多少次。这个略显机械的笑容至少表明,高速公路收费公司对微笑服务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收费员的执行也是不折不扣的,这里面的诚意相信不带偏见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前一刻被骂哭,后一刻还得微笑”,看看他的同行的这句话,就大体上能品味出其中的不易。
职业式的微笑也不是收费行业独有的,我们周围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微笑,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职业保护,是情感的一种屏蔽。否则,一天到晚陷于单一的情绪中,再坚强的人也难免落下心理疾病。
这个道理并不难弄明白,从这个角度说,将这样一段视频拍下,放在网上,不考虑其背景或者成因,很容易引发过度解读,而这种质疑对当事人而言并不公平。这次,因为“职业假笑”引发的风波,大多数人持理解宽容的态度,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发出了冷嘲热讽的声音,对当事人构成了伤害,收费员甚至接受了心理疏导。可见,不是什么事情都能拿到放大镜下审视的,你的有趣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就是苦难。一个社会同理心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多换位思考,才能更理性地对待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
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有权利随随便便将一个普通人置于曝光台下。记者采访还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何况是民间的这种私底下的拍摄,你一声不吭就给弄到网上去,算怎么回事?而且这种娱乐性的拍摄跟公共利益无关,并不属于舆论监督的范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目前,这个收费员认为他在努力微笑,结果网上出现嘲讽的声音,他不愿成为网红,觉得被侵犯了肖像权,已经报警处理。应该支持这样的维权行为,这个事,虽然尚未造成太过严重的影响,但错了就是错了,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面对一些不合法的现象,就应该勇敢地说不,收费员拿起法律武器是不想和稀泥,更是在表明一种态度,尊严和权利不可撼动,这对社会是有意义的。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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