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11元问责31人"绝非小题大做
一笔11元的门诊急诊费,引发湖北赤壁市卫生系统治理乱收费“风暴”。日前,赤壁市纪委监委透露,小小一笔收费暴露出部分基层医疗单位长达7年的违规收费乱象。31名干部被追责问责,赤壁市赵李桥镇卫生院等11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被点名批评,追缴违规收费8万余元(11月19日中新网)。
一笔11元门诊急诊费,竟是违规乱收费,且在湖北赤壁市部分基层医疗单位收取长达7年之久。为此,当地卫生系统31名干部被追责问责,受到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等严肃处分,应该说一点也不冤枉。笔者认为,“乱收费11元问责31人”绝非小题大做,对这种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医疗违规乱收费行为,就应该施以重拳予以惩治,才能让医疗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其实,早在2011年10月,赤壁市为了减轻基层群众看病负担,就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三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10元。然而,该市赵李桥镇卫生院等11家基层医疗机构夜间执业时,在收取“一般诊疗费”的同时,仍另行收取了“门诊急诊费”,7年来共计违规收费85823元。可见,一项毫不起眼的门诊乱收费,长年累月收取也是一笔数额巨大的费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仅在这一项上,就成了一句空话。
对这项违规的“门诊急诊费”,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应当知晓,但因为数额较小,看病群众往往又不知情或不易察觉,在侥幸心理作用下,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便“揣着明白装糊涂”,仍然堂而皇之地收取了。如果不是前不久一名看病群众有疑问,拿着门诊收费票据到市卫计局咨询收费是否合规,恐怕这项违规的“门诊急诊费”还会一直收取下去。
如何惩治医疗违规乱收费行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方面,在相关医疗收费新政策出台后,卫生及监督部门应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内容,同时对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决取缔一些重复收费或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还要防止医疗机构巧立名目变相违规乱收费;另一方面,卫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从价格公示、违规清理、建章立制等方面对医疗服务收费作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医疗机构在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的价目表,让群众对收费项目和价格一目了然,乱收费项目就很难“蒙混过关”。再者,对医疗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不仅要清退所有违规收取的费用,还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和惩罚,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简而言之,减轻基层群众看病负担,有政策还须严落实,否则,就是一纸空文。赤壁市“11元门诊乱收费”现象长达7年之久,应当作为一个反面典型的镜子,各地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照检查、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医疗政策法规,严防各级医疗机构违规乱收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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