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当保持必要的震慑力
据5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从2014年下半年原环保部正式启动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约谈以来,4年间已有61个地方政府被约谈。被约谈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或其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二是年度或季度考核不达标或排名靠后;三是中央领导批示或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4年,原环保部出台的《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约谈是环境保护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
有的城市因空气质量“爆表”被约谈,有的城市因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被约谈,有的城市因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被约谈,还有的城市因当地企业发生严重污染事故被约谈……约谈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敦促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责、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绿水青山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并且这种约谈地方“一把手”的趋势和力度在生态环境部取代原环保部后有增无减。通过报道可知,九成以上的地方没有被第二次约谈,这说明大多数约谈都带来了改变,取得了实效。
不过,对约谈及其效果,公众还是有些担心的,比如,约谈的方式是不是太温柔了,地方政府会当回事儿吗?被约谈者回去不落实怎么办?约谈会不会只是走走过场?毕竟一些地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本事还是蛮大的,诸如地方环境数据造假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便是明证。
这些担心反映了公众对约谈制度的期待,也应该是相关部门今后实行此项制度需要努力的方向。约谈不空谈,环保才不难,只有提高约谈的“含金量”,让约谈不仅是一次面对面的沟通,还要有后续的切实整改;不仅是让地方“一把手”感到“丢面子”,还要让其感到有“丢帽子”的风险;不仅是针对一个地方在督促、施压,还要震慑更多存在类似问题的地方,才能保证其功效和能量得到最大发挥和释放。
换句话说,地方“一把手”在约谈现场的“心情沉重”“压力山大”“痛定思痛”如何能切实传导给下级、传导回基层?让一次约谈带来更持久的“免疫”?
比如,对被约谈事项要“盯着办”“回头看”甚至“挂牌督办”,实行跟踪管理。中央的精神传达了没有、准备采取哪些举措、分几个阶段完成,都要一一追踪、予以明确,要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约谈工作完整链条,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和岗位。
约谈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让各方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履行环保义务,督促当事者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警示其他地方以此为鉴,查找不足,主动作为。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才是目标,所以约谈要加强针对性、典型性和权威性,应更注重“含金量”的提升。
时下,在社会治理的诸多领域,不少监管部门把约谈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土部门、食药监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都曾约谈相关企业和地方,其目的不是为了让谁难堪,而是为了守住各种“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促进和保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序、稳定和安全,提高治理水平和效能。某种角度上说,约谈是相关部门为地方政府偏离方向的行为“踩下的刹车”,再起步时,“驾驶员”应该把眼光放长远,更安全守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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