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十条”是驱散网络雾霾的净化器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它明确了约谈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旨在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给人们工作生活提供了丰富、便捷的信息服务,让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但一些网站出于商业利益考虑,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做起违法广告,让网络环境变得污浊不堪,这种网络雾霾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公众早已是怨声鼎沸。国家出台“约谈十条”,重点是用行政管理手段规范网络空间乱象,无疑是对网络空间起到很好的净化作用。
当前,创建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营造清明的网络空间已然是社会共识,而相关部门强化对网络的管理,则是顺应民意的期待。对政府来说,必须遵循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网,以强有力的法治手段净化网络空间;对企业来说,必须是自律有序、坚守底线,加大网络硬件设施投入和员工管理力度,不能昧着良心只为赚钱,更不能被境外非法组织所利用散发和传播不良信息;对网民来说,要心存善意,有所敬畏,坚持道德底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能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当正能量的网民。这三个方面,是保证网络空间良好环境的前提条件。
尤其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管理手段,并以强有力的监督对网站和网民实施有效的管理。国家出台“约谈十条”,就是通过行政管理方式,及时对存问题的企业进行教育警戒,目的是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更好地认识问题、改正问题。它既是监管工具,也是服务通道,并通过行政约谈与依法处罚的手段有机结合,在追究网站违法责任的同时,更是在提供引导和教育的服务,从而让网站更好地在法律框架和法治轨道内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但是,“约谈十条”并非万能之策。互联网良莠互现,积弊已久,深入治理互联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尽管“约谈十条”必定能让互联网治理“雾霾渐散,晴空初见”,而要让网络的天空进一步“清朗起来”依旧任重道远。一方面是利益驱动使然,另一方面则是法治观念淡薄所致。在此情境下,纯粹的处罚恐怕治标不治本,唯有从观念上纠偏,监管才能改变被动的局面。而在此基础上,应当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和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共平台,以及领导干部的个人微信微博,建立起“红色大V”合作机制,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及时站出来,勇于发声,善于发声,维护法治、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对话而不是对抗。
互联网治理,必须具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意识。唯有把互联网这个社会转型期的“最大变数”,变成可知、可控、可协商的“常量”,变成治国理政的新平台,才能共同营造起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更应注重沟通的行政约谈方式与法律法规措施两者充分结合,才能让“约谈十条”真正成为网络雾霾的净化器,真正构筑起网络清朗的“防火墙”。(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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