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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司法内在逻辑的改革无往不胜

2017-08-23 10:41: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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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在检验着改革的成败,人民的意愿决定了改革的方向,而遵循司法内在逻辑的改革必将无往不胜

  正在央视热播的大型专题政论片法治中国已播到了《司法公正》篇。在司法公正的大框架下,无法回避的一个话题就是司法改革。

  不可否认,我们的司法曾经走过一段弯路,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以及时不时冒出的“奇葩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评价。曾经的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的通过率不免让人感到尴尬。但是就在这几年,司法机关的形象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人民群众抱怨司法不公的少了,为司法机关点赞的多了,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的通过率直线上升,一个公正廉明,有责任、有担当的中国司法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已然树立起来。而这一切的变化都归功于我们今天要说的司法改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为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吹响了号角,同时更是把司法改革成功与否的判断权交给了人民,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将是决定改革成败最重的砝码。

  人民群众对公正的感受,来自于司法内在的逻辑,所以改革必须遵循司法规律,让司法的内在逻辑决定改革的方向。什么是司法的内在逻辑呢?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法院是司法活动的中心,法官对案件要承担责任。以往一些案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与这两方面没理顺有直接的关系。

  司法的三大权力,侦查、起诉、审判,如果不能以审判为中心,强化审判在案件中的决定作用,审判权就可能被侦查权和起诉权裹挟甚至是绑架,以致形成冤假错案。而同样的,法官作为案件的审理者,如果不对案件承担责任,也很难避免“奇葩案”的产生。彭宇案无疑是法院脸上的一道伤口,当地法院,甚至连最高法都不得不多次出面澄清此案的真相。造成此案的原因很复杂,但归根结底与司法责任制不落实有关,审案者不判案,判案者不审案,成了司法者随时可能掉下去的一个“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改革的导向。在问题的引领下,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两大重点也就顺理成章,一个是以审判为中心,一个是司法责任制。为了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改革势在必行。

  员额制改革就是要把司法队伍中的优秀人才选入员额,推动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实现入额就要办案、办案就要负责的总体目标。我们这些局外人可能很难体会得到,对诸多的法官、检察官来讲,员额制改革才是一次真正触及灵魂的改革。无论你是有30多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还是刚刚毕业的职场新人,都必须要过考验职业能力和水平的这一关。法治中国专题片中有两位法官对员额制改革现身说法,一位是老同志,一位是90后,她们有迥然不同的年龄、地理坐标以及经历、阅历,但她们都成为了中国的第一批员额法官,她们的故事与中国的司法改革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同样是“步步惊心”。多年来,大家已经适应了公安机关做饭、检察机关端饭、审判机关吃饭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突然有一天这一切全都变了,证据要符合庭审标准,非法证据必须排除,办案民警要出庭作证,这些无疑加大了办案的难度。不适应、不协调是肯定的,侦查机关固然有怨言,审判机关也难免有压力。但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从来不会轻轻松松,更不可能是皆大欢喜、你侬我侬,只有迎难而上,突破最狭窄的关口,才能走进更广阔的天地。

  法治中国专题片中涉及到了曾某的案子,庭审没有认定曾某抢劫罪名成立,对他的一生具有重大的意义。但在整个的改革进程中,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很多被舆论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正是在证据的较量中,实现了人民心目中真正的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历经了改革的洪流,广大司法人员无数次在心中品味这句话的分量,每品味一次都会加重一分。实践在检验着改革的成败,人民的意愿决定了改革的方向,而遵循司法内在逻辑的改革必将无往不胜。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