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律师拟任高级法官的隐忧
近日,《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对外公布,该公示显示,经报名、遴选等程序,确定商建刚作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而在此之前,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名知名律师,相传年收入过千万。在法官频现离职潮的情况下,商建刚由律师向法官的转型格外引人关注。(7月2日《北京青年报》)
的确,在法官频现离职潮的情况下,“千万律师”毅然选择向法官转型,格外引人关注。说明在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改的背景下,律师对司法、法院怀有信心,对法治建设怀有理想,而自愿加入法官队伍,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
但相比法官的“离职潮”,商律师辞职当法官还仅是个案,甚至是律师业的“另类”。正如媒体报道,司法改革推进到现在,除了有学者到最高法院等法院任职外,几乎没有律师选择转型成为法官。个案具有轰动效应,却不意味着法官对律师具有职业“估值优势”,也难以形成正面“跟风”效应。
这是因为,当前由律师到法官的转型制度并不完善,还处在司法改革“试水”阶段,缺乏有效配套衔接机制。关键是,在普通法官与律师尤其优秀、成功律师之间,横亘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体制内法官的工作自由度、收入都远低于律师。工作要求高、压力大、待遇低是大多数法官尤其基层法官的真实生态,特别是他们数万元的年薪,不过是许多律师一个普通案件的代理费,遑论成功如商律师的千万年创收。因而普通法官职业对律师并无吸引力,鲜见律师辞职当法官,相反法官辞职当律师却常有发生。
只不过,商律师转型的并非普通法官,而是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可能享受庭长或副院长待遇,行政级别应该正处以上。这种直接从高薪律师到高级法官的变身,是目前法官待遇不佳的大环境下,吸引成功律师向法官转型的一种司改“模式”,其中含有无奈,也难掩隐忧。除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高薪律师不宜直接和高级法官划等号外,还有诸如对体制内的法官们造成不公等问题。
按规定,从基层初任法官逐级晋升才是正常的法官遴选、进阶模式,商律师拟任的三级高级法官,是绝大多数法官都无法达到的,更是许多在基层法院辛苦干了一辈子,都享受不到副科待遇的“资深法官”所不敢想象的。而在当前法官“员额”制改革下,法官们要参加激烈的上岗竞争,其中大部分法官将失去“法官”身份,围绕他们的是焦虑彷徨。
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也有相应规定,但都没有规定可以直接转任高级法官职位。高薪律师直接就任高级法官,无疑跳过了许多门槛和步骤,不能说“千万律师”是“利满逐名”,但这种“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和“名利双收”现象,会给法官员额制和法官遴选制度带来冲击,也给许多体制内法官带来困扰。
文/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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