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再婚不得办酒”未免有权任性
1月16日,记者从贵州凯里市委办公室获悉,该市“两办”于日前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1月17日 澎湃新闻网)
近来,媒体常爆出一些地方关于民间红白喜事的操办“标准”“禁令”,从限制酒席桌数、彩礼标准、烟酒档次到每桌菜金不超过150元、每桌不超过十个菜,甚至规定男方亲戚每桌只能共吃“一碗菜”等等,都“无微不至”,一个比一个有“力度”,一个比一个“操心”。而今贵州凯里又出台红头文件,禁止复婚再婚办酒,可谓“禁”出了新高度,也再次“惊爆”了眼球。
首先要肯定的是,反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有利于移风易俗、遏制铺张浪费,但目的正当性也不能罔顾手段的合法正当性,好的目的也需有好的手段相辅相成,否则就是有权任性,不但会招致民意吐槽,也涉嫌违法行政。
所谓“违规操办酒席”,这个“规”是地方政府红头文件之规,但红头文件不是法律法规,民间操办红白喜事纯属私人事务,除了要因循当地民间习俗和注重公序良俗外,当秉承“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私权利行使原则,而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红头文件,则应遵循“法无明文规定或授权不可为”的公权行使原则。事实上,法律对操办红白喜事并无禁止性规定,没有哪部法律法规对酒席桌数、彩礼标准、烟酒档次、每桌菜金、每桌菜数等进行限制,可见民间怎么操办红白喜事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就属于人们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拿“复婚再婚不得办酒”来说,不但非法干涉了民间结婚办喜酒的权利和自由,有违民俗常理,还涉嫌对复婚、再婚行为的歧视。复婚、再婚和初婚一样,都是人们的婚姻自由权利,法律都一视同仁,政府红头文件岂可另眼相看?
由此,“违规操办酒席”之“规”,属于法外之规、法外设法,本身涉嫌违法违规,却堂而皇之发号施令,不是有权任性是什么。
虽然红头文件也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但其“规范性”不同于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而其本身也应遵循法律,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事,否则是违法无效的。一旦因执行政府红头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行政相对人权益,引发“民告官”行政诉讼,“民”不但可以要求“官”赔偿侵权损失,还可以申请法院确认红头文件违法无效。到那时,无论是政府还是其红头文件,都会“颜面无光”,得不偿失。
以红头文件“狠刹”民间大操大办之风,反映了一些地方的政绩焦虑和急功近利之心,但与其用红头文件来强力干预,不如让“行政的归行政、法律的归法律、纪律的归纪律、民俗的归民俗”,行政、法律、纪律、民俗各归其位。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间私权领域,自由公序良俗、民间习惯自动调整规范,行政“操办”之手尽量少伸,但要做好宣传倡导工作,引导大操大办之奢侈浪费之风,向新事新办、移风易俗转变。而对那些政府公务人员、党员干部来说,当率先垂范,自觉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和党员干部规范,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对红白喜事一切从简办理,莫轻易拿“法无禁止即可为”来搪塞主体责任。
文/符向军
- “红顶中介”岂能“借尸还魂”2017-02-27
- 红头文件岂是推翻国家禁令的“马前卒”2017-02-15
- 红头文件不是政府管理的“急就章”2015-07-26
- 排除违法干扰要让案件全程留痕2015-04-03
- 红头文件为何成了超级推销员2015-01-30
- 禁“网络热词”权力倨傲下的“洁癖”2014-03-28
- 红头文件强捐实属乱收费2014-01-21
- 评论:红头文件“劝”捐何时休2014-01-17
- 反浪费在法治轨道上才可持续2013-11-27
- 别让“公函择校”腐蚀了政府公信201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