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红头文件“劝”捐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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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近日,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一份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据悉,类似劝捐“红头文件”不仅台州有,浙江其他地方也有。(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这年头,“红头文件”真是无所不能,“劝”人买烟买酒的,“劝”人多多捐款的,甚至“劝”人统一更换手机彩铃等,可谓乱象百出。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台州市有关部门表示,是“劝”,所谓正厅级8000元等只是参考标准,没有强制。真是狡辩!红头文件,领导带头,这种无形压力,试问哪一个公务员受得了?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变相摊派!
管住强行募捐,不如管住“红头文件”。我们应该深思:政府制定行政政策的行为,为何屡屡触犯法律,难以遏制?归根结底,在于“红头文件”根本没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秉承的仍然是长官意志;“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仍然没有完善起来,或者说已经形同鸡肋。
行政诉讼法要大修,其目标之一是:政府的“红头文件”侵害了民众利益,也能被起诉。我们等着那一天。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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