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保障职工休假权”,如何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其中,“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被一些网站转载时列为标题。随即,许多网友“大倒苦水”,声讨“加班之殃”。
显然,网站的“标题艺术”有明确指向,“议题设置”也在网友中引发强烈共鸣。有人说自己根本没有双休日,加班费只是“传说”;还有人说“老板让加班,打工的敢说不吗?”;更有人表示“中央政策好,关键在执行”……人们的抱怨是基于自身的经历与感受,吐槽中何尝不蕴含着深深的无奈与期望?
休假本来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所谓的“加班文化”与“床垫文化”在一些单位大行其道。似乎,劳动者只有拼命加班才是敬业奋进的体现,只有在公司“累倒睡、爬起干”才是忠诚可靠的印证。一些企业将“加班文化”奉为成功圭臬,以“企业精神”的名义将加班常态化,导致许多劳动者面临两难——要么“被自愿”陷入长期加班的泥潭,要么只能卷铺盖走人。加班的泛滥,休假的吝啬,实际是对劳动者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奴役”。
“以加班为荣,以不加班为耻”的忽悠,危害严重。从健康着眼,劳动者亚健康多发,过劳死不时出现。前几天,36岁清华IT男坐马桶上猝死,死前一天和母亲说太累了,又一次为“玩命干”敲响警钟。长期的加班与机械性的重复工作,还导致某些年轻的劳动者出现严重精神抑郁,甚至丧失了生活的方向,看不到未来与出路,以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负面涟漪与惨痛悲剧不止令人唏嘘,更当责问侵害劳动权益的责任人。
其实,无论是《劳动法》,还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休假都有明确规定。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劳动维权乏力的背后是行政与执法的不作为乃至违规。一些地方为了获取GDP与税收,不惜给予老板“超国民待遇”,职工休假权被侵犯更被视为“小儿科”。劳动维权不力,使劳动者失望灰心,也令侵权者有恃无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依法行政之耻,更令法治蒙羞。
高层对劳动者休假权的态度很明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国务院同样曾发文,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此番,中央又发文指出“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法律也好,方针也罢,已然再清晰不过。确如劳动者所言,好政策还需约束性执行,更要有违者惩戒。只有依法严惩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人,才能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刚性,并且以儆效尤。只有使企业与老板真正尊重员工,劳资双方共同努力、共享发展成果,和谐的劳动关系才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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