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异味自来水”不能含糊
4日,兰州市民称部分城区自来水出现异味,并出现市民抢购矿泉水的现象。当晚,兰州市官方公开回应,称水质各项指标符合饮用水标准,同时表示将加密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但由于没有说明自来水出现异味的原因,不少市民仍存疑虑,成批购买矿泉水。(3月5日《京华时报》)
水是生命之源,对百姓健康的重要性甚于牛奶等其他食品安全。然而,近年来,自来水异味事件却在各地频频上演。比如,去年4月发生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兰州,时隔不到一年,再次“中标”,既让当地市民心神不宁,更引发了公众质疑。
在自来水问题中,异味堪称自来水的“多发病症”。仅去年1月到3月,全国范围内被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达近十起,相关部门对水质取样送检后,不约而同地得出合格或达标的结论。此次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官方的快速回应,再次出现了类似答复。尽管其信誓旦旦地称“可放心饮用”,但民众仍抱着“宁信其有”的心态,忙着囤积桶装水。可见,如此应对,不但无法打消民众疑虑,而且让民众感觉官方有敷衍之嫌,影响到政府公信力。
众所周知,我国有关法规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从感官、无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在感官性状方面,要求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依此规定,如果饮用水有异味,意味着其他物质已“混进”了饮用水。从供水渠道来说,要么是水源受到污染,要么自来水管网受到污染。如果仅在水源地检测水质,即使得出“合格或达标”的结论,但是又怎能保证终端的“龙头水”达标呢?
此外,自来水实际检测项目也值得质疑。据环保专家介绍,我国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就达109种,实际污染物种类甚至达到数百种。然而,现实是,从2012年7月起执行的最新饮用水标准,虽然基本持平欧盟标准,相关指标多达106项,但是由于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个别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自来水厂对新标准并未重视。新标准颁发至今,水处理工艺改造方面鲜有进展。此次水异味事件中,兰州有关方面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检测完如此多的项目,目前尚不得而知。
在异味自来水事件上,民众可能偏信自己的味蕾,而不愿相信有关部门的“安全”结论。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滴水映射出大责任。因此,自来水有异味,相关部门回应不能含糊。标本采集程序如何设置、检测项目有哪些、检测依据何种标准、检测结果如何认定,以及异味来自何处、有何危害、如何避害,理应阳光透明,给民众一个清楚明白的解释。(屈金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