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大力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操守,更好地担当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践行者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大力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操守,更好地担当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践行者作用。
法治信仰是领导干部“总开关”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将共产党人的信仰,形象地称为“总开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信仰是领导干部“总开关”的题中应有之义。思维是行动的指南,在依法执政的新常态下,法治思维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新观念和基本思维方式。领导干部应当树立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高度自觉。应当对法律深怀敬畏之心,厘清“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从根本上破除“权大于法”的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干部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看家本领,大力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开设专题班次、教学模块、专题讲座以及有机融入各类课程的方式,切实将四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的头脑,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带头弘扬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解决好领导干部“总开关”的问题。
打造法治政府需大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其政令,行其政事。”《决定》针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提出一些重要措施,比如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准则,探索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等。
领导干部作为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应当自觉维护法律制度,带头执行法律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善于依靠法律来建设经济环境,善于依靠法律来化解群众矛盾,善于依靠法律来维护社会稳定,这就需要大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干部培训机构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教育,着力建设法治化干部队伍。要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干部,分析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阐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内涵,理清行政权力的外延。要用依法行政的业务知识培训干部,以讲《宪法》为根本,重点讲解党章党规党纪、行政法学等的基本原则与规则,帮助领导干部熟练掌握涉及其本岗位的政策法规,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素养。要用依法行政的实践经验培训干部,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研究性教学、情景模拟实验性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遵纪守法是防止权力寻租、腐败滋生的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不仅是从严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更是防止权力寻租、贪污腐败滋生的基本要求。《决定》按照权责法定清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透明、监督广泛有效的思路,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顶层设计上对依法反腐、制度治腐作出部署,能更加有效地确保权力在法定的范围内和程序下运行,防止权力的越轨、滥用和异化,为实现“不能腐”的反腐目标提供了法治保障。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决定》要求,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清廉自守,洁身自好,做守法的模范。干部培训机构要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和操守的教育,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干部“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在各种风浪和诱惑前经得住考验。要用共产党人的道德观教育干部,用典型案例警示干部,用创新的培训方式,科学的教育方法来对干部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遵纪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总之,加强干部法治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新时期干部培训机构的重要使命。(作者冯 俊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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