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低价药应强化招投标反腐
低价药的利润空间本来就小,如果企业还要在药品招投标环节去公关,自然会压缩低价药的利润空间,影响企业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5月8日新华网)。
在近年来低价药频频“中标死”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久前专门开出了一个处方——《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采取取消零售限价、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常态储备、优先注册审批等新措施来拯救低价药。这次发改委公布了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被取消的清单,就是以实际行动来拯救低价药。
这次取消530种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显然是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调动药企生产供应和医院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这样一来,以往药品厂家因利小而不生产、零售者因追求高利润而不开单的情况有望得到改观,已经消失的低价药有望复活,处于消失边缘的低价药有望重新恢复生机。
显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也会引发一些担忧,如果药企有兴趣生产低价药,医院与药店也有兴趣销售低价药,那么低价药会不会变成高价药?对于这种担心,有关方面有多招来应对。比如,加强监管以防止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再如,通过日均费用来控制药价上涨等,但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检验。
尽管有关部门为拯救低价药出台了专门的《意见》,打出了组合拳,尤其是取消最高零售价很有针对性,也获得某些药企认可,但在笔者看来,似乎还不够,能否促进低价药生产、销售又不大幅涨价,也有待观察。要想让低价药重出江湖,除了已经明确的组合拳外,有关方面还可以做得更多。
首先,还应该给低价药输血。无论是生产商还是零售商,都是追逐利润的,有一定利润才有生产和销售的积极性。但在现有措施中,谁来给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利润埋单,似乎没有明确,其结果可能就是,通过患者来埋单调动生产商和零售商的积极性,这必然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虽然有一些措施来控制低价药涨价,但不一定有效。笔者以为,要想避免低价药涨价,有必要通过一些财税政策给生产商和零售者输血,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比如说,对生产、零售低价药的企业要么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要么给予一定幅度的减税。
其次,还要防止低价药改头换面成高价药。也就是说,把低价药变身的路堵上。据悉,廉价经典药的退市,退的只是廉价,而非药品,一些廉价经典药通过换剂型、换名称、换包装,改头换面成新药后,身价就会涨五六倍甚至几十倍。必须在新药审批、市场监管环节防止低价药变暴利药。另外,要鼓励竞争以降低整个药品市场的利润率,这样,某些药企就不会放弃低价药、热衷高价药。
另外,必须加强对药品招投标环节的反腐工作。低价药的利润空间本来就小,如果企业还要在药品招投标环节去公关,自然会压缩低价药的利润空间,影响企业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尽管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探索了多年,但是贪腐现象屡有发生。我们要意识到,遏制药品招投标腐败也是拯救低价药的一味良药。(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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