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酒驾入信”为公共安全上保险
临近圣诞节和元旦,再加上年底一些单位难免要安排年会或者聚餐活动,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防范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应当引起各地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城市陆续摸索将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强化执法威慑力。我们认为,这一举措符合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革的大方向,能够使酒驾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让“酒驾入信”为公共安全再上一道保险。
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应当说,各地尝试的“酒驾入信”体现了《意见》的相关指导思想。下一步,各地应当配合国内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快“酒驾入信”的步伐,让酒驾、醉驾背上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当然,“酒驾入信”也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打击酒驾、醉驾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执法流程和取证方面,一线交警执法部门一定要做到不出任何疏漏。此外,还应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让酒精检测结果等相关数据经得起检验,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在建立酒驾、醉驾信用惩罚机制的同时,应合理规定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时效和撤销机制。
另外,还应在宣传上展开有针对性的知识普及。如果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样的口号是对司机酒驾的“亲情心理战”,“醉驾入刑”是建立一种更有效的法律威慑,“酒驾入信”则需要重点宣传相关信用受污会给驾驶员在长时间内带来的高昂显性和隐性经济成本,让司机在端起酒杯前能清醒地意识到一时贪杯造成的高昂代价,从而建立起对公共安全的敬畏。
同时,驾校教育也应及时与社会打击酒驾、维护公共安全的新手段衔接,从驾考教育源头开始向驾校学员宣传珍惜个人信用的重要性。
摘编自新华社12月22日电文/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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