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谁会为法官嫖娼喝彩?
中新网8月8日报道“上海法院进行半年集中教育专项整顿,将从严治‘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崔亚东指出,上海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客观面对,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严肃处理。不管什么人,不管职位高低,只要违法违纪,就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但也提到,此一事件发生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四风”问题期间,给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攻击上海党政干部队伍提供了可乘之机。他强调,这次事件的教训极其深刻,全市法院要深刻反思、深挖根源、吸取教训。
崔亚东代院长讲话的主要意思还是要重视,严肃对待问题,但关于可乘之机的一些话语,夹在中间,不太适宜。
8月6日媒体报道了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处理上海法官嫖娼事件的决定,其中三名法官和企业人员被“双开”,另一名涉案法官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撤职处分”,上海市公安局已对四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看舆论反应,公众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是认可的。
嫖娼法官为法律和法治难以容忍,也是党和政府、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海党政干部队伍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他们那种丑行,应该不被承认为正常的司法行为、职务行为,尤其不属于党和政府的合理行为。正确认识问题,看到问题的性质,可以更正大,不必也不能心虚藏掖。
有这一点更要搞清楚,嫖娼法官不是“攻击机会”的提供者,他们的行动才是真正的“攻击”,反过来,我们当然不能认为,谁对法官嫖娼现象高度评价或百般辩护,谁就是“友好势力”吧?
我国宪法上,说过要保障公民批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规定国民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还有“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的说法。法官嫖娼让敌对势力有机可乘,但正常人类基本都不会为法官嫖娼鼓掌,凡有法官、法庭制度与文化的地方,无论什么社会制度、文化形态,都不存在一伙力挺法官嫖娼的“友好势力”,所以,不必为有机可乘的问题忐忑,也不必为有机可乘的言论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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