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租不能靠"不得分割出租"一招鲜
北京住建委、规划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今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通知》规定,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7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在北京市上述《通知》中还规定,“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出租。”等。很显然,这些规定对于保护租赁人居住适宜、安全的权利是有益的,对于群租造成的“扰邻”问题也有望得到遏止。然而,这一“规定”所造成的种种负面后果同样不容小觑。严禁“单个房间超过2人(租贷)”,剥离的是出租人的利益,在短期内不可能缓解的庞大市场需求之下,出租者必然会以提升出租价格保证利益。表面上一个“不可分割、不得承租多人”的租赁“禁令”有利于租贷者,但实际上却是以“提升承租成本”为代价,最终影响和损害的是承租人群的利益。
其二,在总体上供应不足的租赁市场上,“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规定会“挤出”大量租赁人群,这些人群中一部分人将谋求以购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直接抬升的将是北京商品房价格。日前,权威统计数据显示,6月70城新房价格仅温州同比下降,北京上涨16.7%;二手房北京同比涨14.1%,涨幅居首。在一个“单间最多租2人”的“禁令”之下,会直接提升当地住房交易市场价格,可能让良好的房价调控政策被架空。其三,并不排除会因此“挤出”部分外来人口离京,导致企业用工成本直接提升,最终影响当地物价水平、影响居民消费。
一个“单间最多租2人”的禁令,不仅仅是一把双刃剑,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伤及民生的一块“多米诺骨牌”。这一张牌推下来,不知道会有多少“下游环节”和下游人群的利益直接受到影响。因此,客观评价这一“禁令”,不仅带有决策的盲目性,也是一个可能引发诸多不满和反弹的“决策”,能不能执行到位令人担忧。因此,寄希望于“单间最多租2人”的“一招鲜”式规定是无法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的。在笔者看来,当地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性的政策和举措,以真正做到对“群租”现象的标本兼治。具体而言,打“群租”的板子不能光打“承租人群”,对于这类“非法分割”、“获取暴利”的中介公司、出租人,同样不能放过。除了加大对执行不力者的处罚之外,应该合理科学调研本市租房市场状况,划定一个“价格空间”、并严禁“乱涨价”和“敲诈式涨房租”。对于严厉整治“暴利房租”问题,发达国家早有前例,德国《出租权利修改法案》规定,德国联邦州可将3年内房屋租金的增幅上限由现在的20%下调至15%,以此遏制大城市房租上涨过快的问题。住房权益关系民生利益,不仅仅是“禁止分割出租”那么简单,真正保护承租人利益,就有必要严厉打击“暴利出租”行为。
另外,为根本上缓解房屋出租资源相对稀缺问题,有必要继续加大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的供应力度。也只有给予租贷人群更多的选择空间,让市场真正形成良性竞争,“租住条件恶劣”、北京三环“两居室租住25人”的生存逼仄才能根本避免。政府提供相对优质的租贷房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之一,给予外来人口合适的租贷房空间,是将城市租贷房产当成“公共产品”来提供的,这与政府执政理念亦相吻合。最后,解决“群租”乱象还有一个“疏导”的科学方式。一些打工人群出于上班便利才选择的“扎堆”市中心,如果周边城市设施更合理,基础交通设施更便利,是能够一定程度上“分流”租贷人群的。 (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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