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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师德方为好老师

2019-07-17 14: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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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孟圆

  近日,一则“老师辱骂女学生”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的13岁女生婷婷,自转学以来,因成绩不好总是遭到班主任辱骂。6月14号到7月5号,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一百多条录音,时长超过20小时。

  录音中,一名男子称“你一天跑到学校死来了;你看人恨你不,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坐到教室有啥坐的,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坐在教室”。另外一段录音显示,男子两次发问他人“咱班同学谁贱?”学生集体回答“婷婷”。

  没人能想到,如此恶毒的用词竟然出自一名园丁之口,而且这名老师还是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常言道,恶语伤人六月寒,一个十几岁的女生,在遭受了一个月的言语攻击后,心理留下的创伤可想而知。这不禁让人疑惑,没有师德的老师如何称得上优秀教师?

  学校是培养各类人才,也是塑造健全学生人格的地方。老师是教书育人的园丁,像家长一样,是学生首要的人生导师,而学生也应该百花齐放,不可能人人学习成绩一样优秀,这些都是学校和老师应该具备的基本常识。在课堂上公然侮辱学生人格,甚至发动全班学生进行嘲弄,这不仅远远背离了一个中学老师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明显违背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虽然涉事教师被撤销了教师资格,而且学生家长表示已经原谅班主任,但对婷婷造成的伤害要向治愈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语言暴力不仅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甚至有可能毁掉一个孩子。学校、老师作为除家长外与未成年人接触最为密切的群体,无论是基于自身职业的要求,还是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都应主动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任,而不是冲在了“羞辱”“伤害”的一线。一旦老师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除了依照师德规范和校纪校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教师大计,师德为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按照职业道德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用宽广的胸怀包容学生,用渊博的知识教导学生,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好老师,才能真正桃李满天下。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