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熊孩子”恢复教育惩罚权只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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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采薇
“熊孩子”在校闹事、不学习,该如何管教?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首次对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进行了明确——学校和教师可依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4月23日钱江晚报)
管教孩子是个难题,不仅难住了家长,也难住了学校和社会。一方面管教孩子下手太重家长心疼、老师不敢,“棍棒底下出孝子”已经是过去式,而且也不符合孩子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另一方面出手太“轻”,家长、老师和社会都缺乏对孩子进行有效引导和教育的方法,再加上一些家长信奉赏识教育,对于孩子的行为缺乏批评教育,只是一味的照本宣科,不管什么都以“他还是个孩子”来解释,更会让“熊孩子”有恃无恐。
管住“熊孩子”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学校教育问题。相比较于家庭教育来讲,学校是孩子走向社会所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是链接家庭和社会的“桥梁”,学校教育更讲究规则意识、纪律意识,在学校学习期间所接受的教育、养成的习惯关乎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能否顺利快速的融入社会。因此,恢复教育惩罚权,对于学校和老师来说,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让孩子接受适度的批评教育和惩罚,可以说是一件好事。
但是,笔者认为,管住“熊孩子”恢复教育惩罚权只是其一,关键是要多方合力。要让学校和老师敢于将惩戒权运用起来,家长必须有正确的理解和观念,要将孩子的教育权适度转让给学校和老师,不能动辄就以“无良老师惩罚孩子”为由申诉抗争,要根据孩子的表现,判断老师的惩罚是否科学,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让孩子明白惩戒背后的关爱,改掉坏毛病,形成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拥有良好的品德。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在孩子的教育上要形成更加积极正向的氛围,不要盲目给“熊孩子”贴标签,给家长和学校的教育挑毛病,我们每个人都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给孩子做出好的榜样。
归根结底,运用教育惩戒权来管教“熊孩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让这一方法真正管用,还得在运用的过程中不断纠偏,讲究技巧和艺术,让老师既敢用也会用,才能与其他教育管理方法形成合力,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发挥作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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