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容“无理搅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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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姝娴
近日,高知奔驰女车主在汽车4S店哭诉维权一事,闹得可谓是沸沸扬扬。该事件中,女车主研究生学历,谈吐不凡,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其在维权过程中没有无理取闹,没有“打、砸、抢”,没有“破口大骂”,被网友赞称“理智维权”。女车主的讲理式维权也引发相关部门的关注,最终和奔驰方面达成和解协议,得到圆满解决。
前两日在南京一家宝马4S店内也发生相似的一幕。不过相比奔驰女车主,宝马女车主维权过程则让人“瞠目结舌”。已交完定金、签完合同却无理毁约。女车主违约在先,还要效仿奔驰事件,进门就闹,还声称要跳楼,虽十分冤枉,但是工作人员不得不答应退款。不是所有维权消费者都如奔驰女车主般高学历,但是有素质、讲道理、重诚信却是每个人应该必备的。在诸多维权事件中,因胡乱效仿不理智维权方式,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维权方法而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不得不引起广大消费者的重视。“这是一个讲法律的社会,不是一个按闹分配的社会。”因此,不合情合理的维权方式是不理智的,甚至是违法的。
对比两件事,同样是汽车售后维权事件,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奔驰事件是女车主有理在先,且是依法、理智维权,值得肯定;宝马事件中女车主的“跳楼维权”,却是即便“无理也要搅三分”。当下更多消费者法律意识在增强,当自己的正常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不少人通过媒体曝光来维权,这种方式“屡试不爽”。确实如此,网络化的当下,一旦网上有什么“风吹草动”,各个媒体、网络大V、一众主播便会蜂拥而至,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类消费者也是抓着企业怕闹大、闹臭的心理,不管是不是合理的诉求,都要提出来,抱着“宁可多要,不可少给”的心态。维权本是当事人对自身正常权益的一种维护方式,却成了部分“心怀叵测”之人的牟利手段。
权利遭到侵害,我们势必要讨个说法。但是,维权之前,我们首先要保持理智,避免盲目、冲动,最后由“受害人”变为“侵害人”。首先要弄清商家是否违法违规,自己的损失是否因其存在的问题而导致的?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其次是要了解自己的损失如何,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而非“狮子大开口”,合理诉求变为“无理取闹”,让非理性维权与过度维权占了上风。
人们维权意识的提升,表明社会的快速进步与发展。多些理性、多些沟通、多些包容,合法理性的维权才能助推问题快速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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