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很“受伤” 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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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超
据媒体报道,江苏盐城射阳的渔民陈学虎在今年4月15日自发参与了一次海上救助。在施救过程中,陈学虎船上的一名船员受伤,之后医药治疗费用花了10多万元。面临超过十万的损失,陈学虎求助过射阳海洋渔业局,却得到“爱莫能助”的答复。(8月15日新华网)
当地渔业局称,按照江苏省海上搜救原则,救出一个人,则奖励上限5000元,可是这次搜救事件却只定位属于抢救财产的行为,并不在奖励范围内。见义勇为本是件美好的事情,但是对于陈学虎等人来说,却是一件很“受伤”的事情,这不仅是身体上的受伤,更是对敢于见义勇为人群的心灵上的一种伤害。
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所推崇,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理应受到人们广泛的赞赏与表彰,这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一种奖励,更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一种弘扬。但对于相关部门“爱莫能助”的回复,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当面泼了一盆凉水,更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一种破坏,并且对当今社会已逐渐形成的良好互帮互助环境起到了一种消极作用。
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赞扬不应只是口头上的赞许,更应做到建立奖善机制,给予见义勇为者相应的法律救济和社会援助。在注重奖励的同时,要让这种社会保障机制具体化、规范化,研究建立从医疗、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稳定的长效机制,以此激励更多人敢于见义勇为,愿意见义勇为,为社会注入关爱的阳光,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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