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人才“住哪”,政策不能“狗熊掰棒子”
作者:孔令晶
公租房本是为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福利性政策,近日,河南省新郑市将公租房与学历挂钩的做法引发外界质疑。(中国青年报6月27日)
公开资料里写的明明白白,新郑市“畅馨园”小区总投资4.6亿元,占地316亩,主要是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起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福利性政策,然而,据当地群众介绍说,在小区里,凡是贴有“人才”两个字的楼房都是公租房。
那么,公租房如何成了人才“公寓”?在公租房里居住的人才是否符合公租房申请和居住条件呢?两年多来,正是“人才”两字将很多人拒之门外,因为对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新郑市规定:“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也就是说,在政府的“门槛”设定下,公租房“名正言顺”的成为了人才“专享”。
公共资源不能成为招揽人才的工具。有评论认为,保障和奖励原本就是两个范畴的东西,政府要吸引人才,可以动用别的可用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而不应把用于社会兜底保障的有限资源当成招揽人才的砝码。当然,这是从保障性住房其本身所具备的公共性而言的,而且也符合公平公正的社会价值规律。但是,这也提出了一个在人才选用过程中绕不开的问题,人才“住哪”?汇聚天下英才为我所用,是人才工作的目标,然而如何能让人才留得住、干得好,解决住房问题是基本也是关键。
新郑市迫切给拔尖人才找个“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以“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为条件来为人才“腾出”房源,让原本为困难职工、住房困难群体建设的公租房“变了身”,不仅是政策上的出尔反尔,更是好心办砸了事儿,让公租房政策制定成了“狗熊掰棒子”,抱住了“人才”却丢了“民意”。
关心和改善人才的生活条件,解决好他们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一个明智而讲理的政府不应该做出“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要针对人才的特点,制定更加合理和完备的住房保障措施。在不具备建造专门的人才公寓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发放住房补贴、协调企事业单位公寓等方法来逐步解决问题。也可以因地制宜,通过政策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筹建专门的人才公寓,充分体现人性化和适用性,满足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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