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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群众“雪亮眼睛”防公车私用

2015-12-31 10: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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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富恩 

  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消息,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又有最新进展。目前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已全部封存停驶,1228日已经启动省级机关公车改革保留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工作,计划本周内完成。(华西都市报,1231) 

  公车改革现已在多地开展,不仅要取消一部分公车使用,更重要的是规范已有的公车使用,严防公车私用。在中央六条禁令中明确指出: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车,顾名思义就是公务用车,简单来说也就是在执行工作方能使用的车辆。公事公办,私事私办,公私不可混淆。为公车贴“公务用车”标识,将公车的使用暴露在阳光下,可以有效推动公车公用。 

  加强对公车的监管,规范公车使用现已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制定严格的公车使用规定,确保公车“条条框框中”运行;其次,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用车审批制度。但是,这些措施更多的是单位内部自行监管,存在一定的变量因素,对车辆使用人员仍有活动量。 

  公车管理不严,公车私用就会时有发生。近日,重庆13名干部因公车私用受免职等处理。偶尔用用公家车办点私事,看上去不算小事,却暴露出一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同时,公车私用现象的存在,也表明有些单位的公车整改还不到位,作风转变尚落到实处。 

  如何实现公车公用,就必须将公车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将群众监督引用公车管理中,才能推动公车使用更为规范。现在,将公务用车贴上明显标识,让老百姓一眼就能辨别公车,清楚地看到公车都去了哪里,同时也了解了干部都干了些什么。用群众“法眼”,关注公车使用,并畅通举报功能,就会让公车在“合规的车道”上形式,有效防止“出轨”事件。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