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敛财千万暴露“权力监督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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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若麟
今天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河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制网-法制日报 6月23日)
令人震惊的是,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边飞在魏县、永年县、大名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920余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419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近年来,县委书记一度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前不久,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仅仅在今年的反腐风暴中,山西有近20名县委书记落马。
县委书记成“高危岗位”,根本原因是他们权力过大但监督缺失。“一把手绝对真理、二把手相对真理、三把手服从真理、其他把手没有真理”,这一坊间流传的段子,戏谑中展现了一些地方官场的真实生态。接受采访的落马一把手们坦言,以前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内,他们的话都是“绝对真理”。
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曾有学者这样描述县委书记的职权:“除了外交、军事、国防,他们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县委书记权力如此之大,但在相应的监管方面却面临着上面管不着、中间管不了、下面不能管的真空状态。先说上级的监督,从表面上看,县委书记由县党代会选举产生, 但在实际操作中,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上级党委开会讨论。上级党委的影响力更关键,县委书记一般都是上级一把手信得过的人。除非这种信任关系发生变化,或上级专案组的介入,上级监督很难起到良好效果。再说同级监督,按理说县一级的常委、人大、纪委、司法等部门是离县委书记最近的监督者,日常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但在目前的机制下,同级监督很难管得了县委书记。纪委书记是自己的下属,如何监督?“谁关心我,我就让组织部长关心他; 谁不关心我, 我就让纪委书记关心他。”虽然这只是坊间流传的一句官场戏言,但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县委书记对纪委的支配力。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方面是权力的一枝独大、很少约束;另一方面则是监督主体的弱势乃至缺位。二者交互作用,权力自然会越发地肆无忌惮,县委书记自然也成为了糜烂的高危岗位。
要避免县委书记成腐败重灾区,除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以外,更关键的是管住权力。要对权力严加监督制约,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上牢套子,晒在阳光下,把监督渗透到权力的运作过程中,才能让县委书记们不敢伸手,更不能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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