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媒体有责任播洒驱散雾霾的阳光

2013-01-21 14:3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刚刚过去的一周,国内最大的民生新闻就在环保和气象领域:浓浓雾霾笼罩了几乎整个中国中东部地区,从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持续多日严重污染,包括省会济南在内的我省数个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多次突破最高值500,轮番登顶全国污染排行榜榜首。

  雾霾在被每一位新闻人呼吸的同时,也“遮蔽”了其所在城市报纸的版面:每一张有责任感的报纸都不会对此熟视无睹,而是要用尽可能张开的篇幅从各个角度进行全方位报道。

  报道新闻事实是媒体的本职,传递有价值的观点与声音更是主流媒体的使命所在。我们认为,作为一家主流都市报,山东商报有责任播洒出一缕缕“阳光”,与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一道努力,为驱散雾霾尽一份力量。

  1月14日,在报道“济南空气连续九天都污染”的同时,本报刊发评论,指出“雾霾风险,还得‘日常’化解”;1月15日,本报头版继续关注空气污染问题,并发出疑问,“应对雾霾天,光靠冷空气?”当天,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应对雾霾的八条临时应急措施;1月16日,本报一方面对这些应急措施全面报道和解读,另一方面也刊发社论,根治雾霾不能仅靠应急式举措,更重要的是要有长效机制;1月17日,本报发表了数篇稿件报道前一天的“应急措施”带来的正面效果,同时也通过社论进行了冷静的思考:民众对政府的苛求是驱散雾霾的正能量,在治霾中政府还应有更多的作为;在16日雾霾基本散去且部分应急举措解除的情况下,本报在17日继续更深入地引导社会共同关注放鞭炮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高声呼吁“今年过节,能否少放鞭炮?”并同步刊发社论,认为“雾霾终有散,治理不可断”。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责任。这是央视《新闻联播》编后语的标题。编后语说:雾霾天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喜欢蔚蓝天空和新鲜空气吗?就从自身做起吧。对于全国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的所谓事关民生的负面新闻,《新闻联播》能够头条关注并且配发评论,当然是直面现实的进步; 可对于公众来说,最大的困惑在于,持续多日的“有毒空气”究竟是谁的责任?一句“共责任”显然并不能解答这个疑问。

  作为“同呼吸”的受害者,公众除了“共责任”之外,又是否有权要求谁来承担更大的责任?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在客观报道事件发展的同时,本报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作为公权力的拥有者及社会资源的最大占有者,政府部门当为严重雾霾天气承担最大的责任。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社会各层面固然是空气污染物的真正制造者,但不管是政策引导不到位还是监管不利导致如此大量的污染物排放,政府有关部门都难辞其咎。

  作为一家以“建设性”为报道导向的媒体,本报既要倡导每个人都应为节能减排尽一份责任,也不会在厘清责任时含混地以“共责任”作为落脚点,免得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新闻监督形式主义。我们希望,本报的连续报道能够推动政府部门有更大的作为,让环境保护的阳光彻底赶走每个冬日都会不期而至的雾霾。(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