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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语言“中外夹杂”当时尚

2017-03-21 15:54: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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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conference(会议)上,要对你那个report(报告)进行discuss(讨论)……”听到热播电视剧里这样中外夹杂的表达,你觉得“高大上”还是有点“硌牙”?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外语词已经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分场合、不分层次,过度使用外语词的情况不仅在自媒体上越来越常见,甚至主流媒体、正规出版物都难以避免。(3月20日《人民日报》)

  语言中的“中外夹杂”现象自现代以来就普遍存在,诸如大家熟知的一些外语词语简称,“WTO”“GDP”“NBA”“维生素C”等。其实,偶尔使用一些这样的外来词语,本无伤大雅,但是不分场合、没有原则性地使用,就很容易造成语言的滥用、乱用。说话、行文动不动就冒出一个“洋文”,不仅会引起听众或者读者的反感,有时候还会让人摸不着头脑。诸如一些专业术语,如果作者随便用英文字母缩略词代替,还不加以备注说明,就会增加读者学习的难度,失去了语言应有的作用和文章本身的魅力。

  语言是用来交流的工具。在交流中,不同语言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夹杂和碰撞。尤其是在全球性的信息交换爆炸式增长的今天,“语言夹杂”现象更加普遍。一些人无论是在日常交流,还是在正式场合的讲话中,抑或是在一些行文中都喜欢“拽上”几个英文单词。自以为这种“语言夹杂”的方式,能够彰显自己的水平,是一种语言“时尚”,但其背后折射的是语言文化的不自信。

  一个国家文化的魅力、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通过语言表达和传递。“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而汉字就是我们民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独特精神标识和印记,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近些年比较火热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和《中国诗词大会》等电视节目,就体现了国家对汉字的重视,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不仅如此,针对语言的规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这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汉字语言的使用。所以当前泛滥的语言“中外夹杂”现象,不仅不是时尚,还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

  当然,对待外来词,我们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要积极主动交流、吸收,在尊重汉字传统和遵守汉字使用规范的基础上,将其本土化,真正的“为我所用”,展现汉字的生命力和独特魅力,夯实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底气。

  文/赵霞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