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切莫“柿子捡软的捏”
记者采访中发现,西部某省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问责2889人,其中乡科级以下干部1472人,村干部1402人,乡镇和村一级干部占比99.5%。(7月18日 新华每日电讯)
乡镇和村一级干部占比99.5%,那么相应的乡镇以上级别被问责的就只有0.5%了。看到这个数字,笔者不禁想问几个问题:其一,这些被问责的2874名乡镇和村一级干部是否都存在问题,都有被问责的必要?其二,乡镇和村一级的干部被问责如此多,乡镇一级以上的干部为何如此的少?其三,是否存在问责泛滥的问题?其四,是否存在“柿子捡软的捏”的问题?
想起了晚接4分钟,未接到巡查组电话被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被全县通报等案例。让人啼笑皆非的问责仿佛黑色幽默,却让人无法发笑。跑偏的问责不仅伤了党员干部的心,更折射出权力的任性。要确保问责精不“跑偏”,最根本的是要让权力不在任性。当然,权力任性是根本,有些地方“摊派”问责任务也是“帮凶”。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将有些可大可小的问题“放大”,给XX村组干部来一个问责,既体现问责者的工作有成效,也完成了任务。
问责的意义毋庸赘述。工作中,收到的文件大多会有“纳入目标考核”“违者将严肃问责”等词句,这些词句就像一把高悬的利剑,让人不得不战战兢兢。然而,问责不是目的,不是为了彰显权力的傲慢任性,也不是为了完成任务的“简单凑数”。问责如此多的乡镇和村一级干,这些干部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难道就没有责任么?如此悬殊的比例,如此高密度的问责,不得不让人想起一句话——柿子捡软的捏。当然,笔者更愿意相信这只“小人之心”的揣度。
在生活中,“柿子捡软的捏”并不鲜见。但这终究只是“小道”,并非正道。那么,如何避免问责中“柿子捡软的捏”的情况呢?首先要让权力不任性。问责要实事清楚,要依法依规问责,不能任性问责,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其次,要杜绝“问责下任务”的情况,不能给单位、地区下所谓的“问责指标”,避免为了“凑数”完成任务造成“误伤”。再次,要强化责任担当,不能“问上不问下”,要秉持一颗公心,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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