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官赖”不能止于“亮红牌”
记者近日获悉,安福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重拳打击公职“老赖”。该县司法局一名副局长王某和该县赤谷乡一名副乡长彭某,因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清偿债务,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而被免职。(9月6日澎湃新闻网)
“老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近年来各地法院为打击民间“老赖”,打出了一套以“不良信用记录为主、高额消费限制为辅”的组合拳。个别上了“黑名单”老赖不但贷不了款、借不了钱,甚至连高铁票都无法购买,最后还是不得不主动执行法院判决。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充分认识到良好诚信的个人信用记录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而“官赖”显然是“老赖”中更为特殊的一个群体。所谓“官赖”,就是个别公职人员长期欠钱不还,誓将“赖皮”进行到底。和普通的“老赖”相比,“官赖”给全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更为明显,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更是个不小的破坏。
安福县法院依法对该县两名党员领导干部采取强制措施,让人拍手称快。而诚信作为文明社会有序运转的根本,一个人安身立命之基,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公民的行为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如此。
党员领导干部不讲诚信危害极大,借钱不还、赖皮推诿是对相对人的不诚信,贪污受贿、擅用职权、牟取私利是对党和国家的不诚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巨贪、大贪往往都是从小贪发展而来。因此,对“官赖”亮红牌,将各类不诚信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既树立了清风正纪、维护诚信的社会标杆,又给所有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信念化在骨血之中,永世不忘。
对“官赖”采取“警告、免职”等行政处分不可或缺,但绝非唯一选择,一方面要用好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棒”。对长期失信的“官赖”直接评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对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行一票否决,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要用好“干部选任”这个驱动器,将党员干部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和个人诚信记录作为组织推荐和任前考察的重要条件之一,对那些诚信记录有污点的拟任用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使“官赖”在工作仕途上付出代价。
“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宁”,对诚信记录有污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搞高抬贵手,下不为例,此种“溺爱”并不可取。唯有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原则,对失信干部进行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和问责处分,适时亮红牌、罚下场,才能在队伍内部形成诚实守信、敬畏法律的政风政气。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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