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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机关浪费要盯紧“官帽子”

2013-10-31 14:07: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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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天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是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提起党政机关的大手大脚花钱,有些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也不为过。安徽阜阳颖泉区的“白宫”政府办公大楼,就是典型案例。前两天有新闻报道说,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组织部部长办公及临时休息用房面积接近100平方米,休息室甚至还配备了双人床。如此奢侈浪费令人瞠目结舌。

  这些浪费是看得见的,还有许多浪费是看不见的,比如说,江苏南通市行政中心大院出现的奇景:一份普通的会议通知,竟需要通过快递发送给在同一个大院办公的其他部门。明明简单打个电话或走一趟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竟要用花冤枉钱却不省事的方式;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是8个人,在册领工资的人数有近70人……《瞭望》曾透露,我国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这其中有很多就与三公经费的浪费型支出有关。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针对党政机关的浪费现象,过去也有很多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是以部门通知的形式,用党纪政纪进行约束。此次则将节约与反对浪费提升到了法规高度,一方面说明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另一方面也真正保证了从源头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可行性。以前我们一直呼吁引入“浪费罪”,用《刑法》来惩治机关浪费。虽然此次审议通过的只是条例,但毕竟在惩治党政机关的浪费上,有了法律依据。

  不过条例的最终效果还要体现在各地的落实上。“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高档餐饮、白酒行业生意惨淡﹔一些影视演出公司倒闭,说明只要认真执行,还是能有一定的效果。但要想把党政机关的反浪费条例执行到位,恐怕还须制度的配套及时跟上。

  首先,官员的职务消费需要一个硬标准,对照这个标准能让人很容易发现官员的浪费。前不久,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40万元以上,有的经济发达地市要100万元以上。官员的职务消费日益奢靡,公费医疗更是浪费惊人。2007年,国家曾着手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未出台。现在来看,有必要加紧制定。

  其次,要把党政机关的浪费与官员的“帽子”挂钩,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花纳税人的钱花起来很爽,但不能无人担责。要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不管是部门浪费,还是个人超标,都要追问到具体负责者的“帽子”。

  最后,根本之策还是三公经费和预算的公开化、透明化。各个部门的公车数量和使用情况,各种接待费用都具体接待了谁,各种会议活动都有哪些人参加,花了多少钱,都要一一公开,一旦发现问题就严惩。如果超出预算,要给出合理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这样才能从根子上逐步减少机关浪费。(李龙)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