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坚持绿色发展要“守土有责”
湖北扬鱼米之乡优势,努力提升农产品质与量,让更多人“吃湖北粮、喝长江水、品荆楚味”。2011年以来,湖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食以粮为源,粮以土为基。为呵护荆楚沃土,从源头守住农产品安全保障线,我省今年出台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构建最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4月19日荆楚网)
大地涵藏万物,孕育生命,被誉为人类的母亲。但是,近年来,伴随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地不断遭到各种污染的伤害。仅仅因土壤污染防治不足、环境监管乏力,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就频频发生,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百余起重大污染事故。目前我国大地污染现状严峻,成因十分复杂,形成令人扼腕的“大地之殇”。
为此,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坚持绿色发展要“守土有责”!
唯有净土,才有洁食。为从源头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今年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守土有责”,呵护荆楚沃土,湖北走在了前列。
推动绿色发展,“守土有责”,关键是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发展方向取决于价值导向,推动绿色发展,党政领导干部要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思维,打破唯GDP论的价值选择,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新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一方面,要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方面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严格考核问责。同时,也要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绿色政绩”,将其与干部提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用“绿色政绩”说话的用人导向机制。
站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在新的目标和任务面前,我们要以坚定的信心、顽强的意志和有力的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目标。
作者: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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