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的鼓励政策不能“过头”
25日,陕西省政协委员王宝鑫建议,应该每月发放2000—3000元的二孩抚养金,女性延长产假至一年,同时给男性1个月陪产假。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对用人单位增加的负担,属企业的可由政府给予相应减税。全部报销生育住院费用,凡养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在最小孩子14周岁前,其薪金收入可依据其家庭收入情况酌情减免个人所得税,并在购房、购车方面也适当减免税收。(1月26日《华商报》)
王宝鑫委员提出的这些二孩生育鼓励政策,肯定会让那些有意生育二孩的家庭喜上眉梢,但是凡事都有个度,都应该考虑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而不能太猛太急做过了头,毕竟,由生二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到生二孩一下子获取这么多优惠,这个弯转得太大太急,这惊喜来的太突然也太张扬,其实是过了头。
不错,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单独二孩申请夫妻仅占符合政策夫妻的16.8%,要避免二孩生育出现单独二孩那种情况,就需要建立鼓励二孩生育的政策机制,让人们生得起、养得起。但是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到目前我国人口的实际状况。我国目前老龄化问题确实十分严重,需要生育二孩加以缓解,但是因为人口基数过大,我国依然是一个人口大国,在各种资源的平均分配中,每个人的份额依然少得可怜,而青年人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所以,对于二孩生育,没必要总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只要政策放开,总会有成果出现。
从另一个角度看,生育二孩的家庭,生养的成本是有些大,但是一旦孩子长大成人,在家庭养老等问题上就占有先机,比其他家庭拥有了优越条件。同时,生育二孩的家庭,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资源分配上,已经挤占了包括一孩家庭在内的社会总资源,在此基础上,如果再给予过多政策扶持,对于广大一孩家庭来说就显得不公平。
当然,对于二孩生育不是说不能有鼓励政策,这个鼓励政策应该是渐进式的,不能太猛太急做过了头。实际上,在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都有各自具体的产假奖励假,有的地方的奖励假已经达到60天,还有的地方也给陪护的丈夫设置了假期。所有这些,都可看作是鼓励二孩生育的对应政策。在这些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适当增加些优惠政策,但是不能像王宝鑫委员建议的那样,又是发钱又是产假长达一年,那样做,就有些矫枉过正。过犹不及,鼓励生育同样如此。
文/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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