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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箍”下“涅槃”

2014-03-05 10:59:00 来源:浙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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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这是“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又一次强化。有人认为,这与刚刚吹响的城市化号角声,似乎有些“格格不入”——没有土地的承载,城市化之“城”岂不成了“空中楼阁”?

  然而,细细研析《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却发现一些“弦外之音”——一边重申“严守耕地红线”,一边还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一边规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一边再突出强调,要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一边是原则上不再安排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一边又表示,“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等等。细细揣摩,以上与全国城镇化会议定的“基调”,其实一脉相承——

  要生产,更要生态。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土地不仅具有传统的生产功能、承载功能、资源功能,在我国还承担着独特的社会保障功能,而作为现代农业的扩展与延伸,又衍生和演化出一种新的功能,即生态功能。土地的生态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与能力,如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环境、调节微气候等;二是为维系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空间保证,如生物栖息地等。生态功能是基础,是其它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通知》要求,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但能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生产;而且对维持城市生态安全、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意义重大而深远。

  在城市周边划定基本农田,并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相当于给城市发展建起了一道生态屏障,使快速发展中的城市系统,能够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来维持平衡,并在城市化发展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既要在大尺度层面,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建设,使城市中的“自然”处于调控环境质量的地位;又要在小尺度层面,对交通、住宅、河流、水体等进行生态学设计,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的干扰、损害和破坏。这是城市化迈向可持续未来的一条绿色通道。

  要集聚,更要集约。城市化的本质是一种空间集聚,是通过人口集聚带动其他要素的集聚过程。就其空间形态而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水平方向的扩展,一种是垂直方向的集约。在“地根”紧缩的背景下,谋求如何以更少的土地,容纳更多的人口、产生更高的效益、承载更优的功能,加快城市地面、空中、地下三维空间的立体开发,促进城市精明增长,成为今后城市化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城市化的出路所在。

  地下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不但具有资源性的空间属性,而且还具有隐蔽性、隔离性、耐震性、防爆性及热稳定性等特征,在扩大城市空间和基础设施容量、改善城市环境和缓解污染、保护历史文化与景观形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和防空防灾等方面,能够发挥独特而独到的作用。为此,在强化地面空间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进城市交通、市政、环保、仓储、物流及防灾等城市功能设施的地下化,不啻为城市空间集约式拓展的一个方向。

  要协调,更要协作。从单中心走向多中心,是城镇空间结构演变的客观趋势,也是城市化进入成熟阶段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化与信息化复合对接的基础上,依托发达的综合交通网络,特别是快速、便捷、网络化的城际轨道交通,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能有效化解大城市人口拥挤、交通堵塞、住房困难之类的城市病,又能提高城镇之间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率。

  在促进城市化空间形态协调发展的同时,还要建立城镇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即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要素自由流动、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在更大区域范围内促进不同要素的分流、分层、分化,并通过地价的杠杆作用,引导高端要素向城市中心城区流动、生产性要素向周边转移。在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下,建立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经济联系,从而形成一个空间分布有序、功能定位清晰、分工协作紧密的有机整体。

  浙江地处东部沿海,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成员,耕地后备资源又严重不足,显然是建设用地受到严格控制的地区。重重“紧箍”之下,惟有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生产生态、集聚集约、协调协作的发展模式,城市化方能在“涅槃”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庞亚君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