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居住年限”如何成为市民化的“班车”?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将通过建立居民制实现市民化。国家将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稳步推进城镇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并使这五大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的内容之一,最早在广州、上海等大城市试点,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随后,深圳、北京等一批大城市相继施行。
然而,居住证制度不等于城市户口,取得了居住证可享受一个城市工作生活的某些便利,但不能完全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的公共服务,仍然是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不少的城市,将居住证制度与积分入户结合起来,作为城市提供公共资源的依据,而持有居住证是获取积分的一个前提。显然,一个外来人口想要成为城市的居民,需要跨过两个门槛,更需要闯过更多的条件壁垒。
如《上海居住证积分办法》第三条规定,《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这些规定,意味着城市对市民化有着苛刻条件的选择,说得不好听点,就是“高知、高收入群体”的城市化。比如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的两项主要指标是父母的学历、职称的高低。这些群体对城市的贡献足以买单城市公共资源的增量,而绝大部分处于产业一线、服务业等低收入群体被挡在了市民化的大门之外。
不能不说,当下的城市化是嫌贫爱富的城市化,也是城市“零付出”的城市化,这也是户籍城市37%与常住人口城市化53%差别的根源所在。城市化不仅是选择性的吸纳,更是包容性的反哺。相比较而言,城市在反哺方面做得很不够,城市在吸纳大量外来人口创造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并没有将部分财富用以解决对称承载的公共服务建设,而是因袭了“摊大饼”式扩张的路途,浪费了不少的公共财力。
以人为本的城市化面临的根本难题只有一点,那就是公共投入的成本由谁来买单,而城市缺少足够的意愿,始终都是问题的关键。理论上讲,发改委提出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逐步实现市民化”,可以视作城市化的“路径图”,一方面正视了城市化资源供给的瓶颈,有计划地分批解决;另一方面简化条件,以年限作为基本标准,可以最大限度确保“机会公平”。而关键是来自顶层的设计,如何能够内化成城市的动力?
毫无疑问,城市化在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户籍壁垒,简化入户条件,促进流动的制度公平的同时,还需要一个不以城市意志为转移的倒逼投入机制,如加大社会保障国家层面的统筹力度,打破教育的城市樊篱,健全社会福利,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运用税费、补贴的分配手段和市场供给的调节手段,通过无形的手来配置城市化公共资源,让“居住年限”真正成为市民化的“班车”。(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