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的缺漏只有市场化求解
合乘是否合法终于有了定论,今天起,随着《北京市交通委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发布,北京市民合法拼车将不再被认定为“黑车”。(《北京日报》1月1日)
当拼车与打黑车“傻傻分不清楚”的时候,前些年,不少善心善意,往往成了“有罪推定”中被钓起的一尾尾鱼。“停车有风险,助人须谨慎”,甚至成为司机的座右铭。北京的这部“意见”,是国内首个关于拼车的地方新规。理论上说,按此规定,不但合乘和非法运营能够得到明确区分,乘客合理分摊“拼车费”也是首次得到官方认可,算得上厘清拼车是非的破冰之举。
事实上,这确实是一举多赢的事情。中科院近日对北京PM2.5 化学组成及来源的季节性变化进行了研究。尽管结论显示“汽车尾气对雾霾贡献单独占比小于4%”,但“执子之手、看不见脸”的悲怆,还是让人对空载的私车多有怨言。至于“堵城”的烦恼,逼得北京、广州、天津限购之后,各地似将跟进的意思更为明显。中小城市动辄加入“百万辆”大军,道路资源有限、出行成本飙升,不为顺风车打开制度的大门,实在令人郁结于心。
北京的“意见”,实质还是属于谨慎的“有限开放”。说白了,事先协议的拼车合法,而临时起意的拼车,仍难逃黑车之嫌。但如何签订协议、谁来拟定协议、怎样查验协议,其实都不算简单。
如果协议是格式合同,可以免费领取还是定点发放?特别是很多拼车行为都是偶发的、非专业的,用专业协议来漂白拼车的性质,会不会因为新增的这道程序而吓退了车主拼车的念头?这个担心肯定不是多余,要知道手术风险告知还能吓坏落笔的亲属,何况,权责关系要板着脸面对的,还是本就不是为了赚钱营生的好心司机?再譬如,按照协议,风险责任谁来埋单呢?如果车主要因此而增加商业险成本,他们愿不愿意为了拼车而“多此一举”?如果公共财政不能对拼车责任稍稍兜底,出行效率裨益公共利益的利好,恐怕很难兑现。这些问题,并非指向协议本身,而是说在界定“拼车合法”的时候,权力不能只当判官而不掏钱。
就像延迟退休一样,拼车合法化也许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诸多问题靠不了制度补丁。有人担心合法化的拼车,拼着拼着就拼成了黑车,也有人担心拼车合法化会对既有运营市场造成不小的冲击,还有人会担心打击与保护陷入两难的境地……这些问题,其实都只有市场能解决。如果出租市场是自由充分竞争的,价格与供求关系没有过多的寄生利益搅合,怕什么拼车搅局呢?如果客运市场、公交服务是健康而有序的,更无须担心空载私车占据过多道路资源。
一句话,行政的不缺位,市场的不虚位,拼车合法化就不至于有太多的烦恼与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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