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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安排应在制度化之上放权

2013-11-29 15:34: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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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假日办于11月27日在人民网等网站公布三套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方案,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10月10日,全国假日办曾发布《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向社会征集意见,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11月27日人民网)。

  纠结放假安排,也算是中国一大特色。每个人的需求打算都不一样,各行各业的工作特点也不一样,全国统一的放假安排,不要说每一个人都满意,即使只追求大多数人满意,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相比以前的闭门决策,虽然现在人们仍然只是“被”征求意见,但能够打开门来征求意见,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其实,与其如此纠结,不如承认政府管不好统一放假安排的现实,在保障公民休假权的同时,将放假安排的权力下放给社会、公众。

  针对最新的三套放假安排,即时的人民网调查显示,有36%的人选择方案A,17.6%的人选择方案B,46.4%的人选择方案C,依然是众口难调。

  综观世界各国的休假安排,政府的权力之手都不会伸这么长,主要是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征集民意,确定法定节假日及休假时长,一般不会直接作出调休、拼凑的方案;二是通过立法和执法,确保公民的带薪休假能够落实;三是严格保障政府与公共服务部门在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时期能够正常运转。所以,只要法定节假日及休假时长一公布,放假安排也就自然出炉了,除了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是否调休、拼凑制造连续假期,就成了各单位与职工博弈的事情了。

  而我国放假安排的困境恰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放假节日和放假时长真正的民意采纳不够,比如大多数人一直反映春节3天法定假期太短,但在最新的方案中,却依然只有3天;二是在我国的放假安排中,除了考虑公民的休假福利之外,更多考虑的是放假安排对经济消费拉动的作用,故而习惯调休、拼凑,不够人性化和制度化。

  如果我国一直实行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时长必须保障和逢周末顺延补休的制度,人们对休假安排也就有了明确预期,自然就不会再纠结调休、拼凑了。如果政府真正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落到实处,也就自然不会影响节假日对经济消费拉动作用的发挥了。而且,将调休、拼凑假日的权力下放,保障带薪年假的落实,自然也就形成错峰休假的格局,不至于出现集中休假的种种弊端。

  目前,放假安排的权力掌握在全国假日办手中,当务之急就是要划清全国假日办的权力界限,明确全国假日办在制定放假安排方案上的责任和义务,管好它管得了、应该管的事情,而将众口难调的具体调整放权给社会和公众。否则,国人的休假问题就会一直纠结下去。(郭文婧)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