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帽”取人要不得
以“帽”取人、按“帽”论价,不仅会打击许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还可能破坏学术生态,不利于科技事业的发展
前不久,中国农科院人才工作推进会上传出一个消息: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一位没有人才“帽子”的资深科研人员争取到了大项目,同时进入院里的“农科英才”特殊支持计划。这意味着接下来的5年,该科研人员每年将获得较高的岗位补助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此事在农业科技界引起了不小反响。
所谓人才“帽子”,形容的是各部门或地方在实施人才工程中对入选优秀科技人才的种种称号或“头衔”。此前,在农业科技领域,入选一些大的科技计划存在以“帽”取人的情况。中国农科院实施的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打破职称、年限、资历等限制条件,使得“帽子”之外有了更多衡量人才的标准。此事之所以能引起科研人员的关注,就在于其突破了“常规”,让一些有真才实学却与“帽”无缘的人能够公平地争取机会。
应当说,给有科研实力或潜力的人才戴上“帽子”,给予相关支持,在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获得重大科研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在科研实践中并不是“帽子”越大、“帽子”越多,能力就一定越强。要警惕以“帽”取人的不良倾向在科研资源分配和话语权上带来的消极影响。如果一味地将人才“帽子”与科研经费和资源、职称晋升、评奖待遇等挂钩,就容易产生“马太效应”——那些没有“帽子”的科技人员,可能在人才竞争的赛道上越来越落后,从而导致一些科研人员因此不再注重培养自己的科研实力,反倒把工作重心放到争“帽子”上去了。
当下,以“帽”取人已成为科研人员普遍诟病的问题之一。 以“帽”取人、按“帽”论价,不仅会影响许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还可能破坏学术生态,不利于科技事业的发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青年人才中没有或者来不及评上“帽子”的人才占比较大,但他们又是有活力、有拼劲的科研生力军,既需要广阔的发展平台,也离不开适当的科研资源、生活保障支持,以“帽”取人对他们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
因此,只有既看“帽子”更看“里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学科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和潜力为导向,才能让有真才实学的科研工作者脱颖而出,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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