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县”主动“返贫”为哪般
与“跑”下贫困县对应,在以小康为政绩的年代,山西大同县申请到“小康县”称号。此后的十多年中,与其他县比,大同县发现,一顶贫困县的帽子,不仅意味着大量资金、项目,还有来自各方面的支持。于是,大同县看着“邻居”藏富,自己开始了“逐贫”,并终于成功入列。(2月25日《新京报》)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没人再认为“贫穷光荣、富裕可耻”,现在看到大同县主动“返贫”着实让人恍惚又回到30多年前。尽管有人说大同县的举动没有湖南新邵县“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那么高调,但早已在16年前脱贫成为“小康县”如今却主动“返贫”,这种落差所形成的社会观感,显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诚然,因自然资源、人口社会、地理交通等原因,中国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评定贫困县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国家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均衡发展和改善当地民生。也正是在此语境下,“小康县”重新返贫,实则为了“富上加富”,对当地官方也好,百姓也罢,怎么看似乎都不是一件坏事;就好比媒体曝出开宝马领低保住经适房一样,谁会嫌获取的资源太多呢?
说白了,贫困县这块臭豆腐是“闻着臭、吃着香”,贫困县不仅可得到可观的扶贫资金,不少优惠政策也与贫困县绑定,只有贫困县才能享受到——资料显示,中国2001年核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10年来不少贫困县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甚至成为经济强县,但它们仍然戴着贫困县的帽子。
客观上讲,为了获取大量资金、项目以及各方面支持,初衷固可理解,但通过主动返贫的方式去实现则有违“程序正义”之嫌。与“纳入贫困县”成“特大喜讯”一样,“小康县”积极返贫首先反映的是一种耻辱文化的缺失。自古以来,贫困与小康孰好孰坏,不辩自明。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而大同县不想着如何保持“小康县”的荣誉称号,却主动“返贫”,这足以说明荣辱观已在一些地方官员错乱的政绩观中迷失。
主动“返贫”更是反映出一些地方的“等靠要”思维惯性甚至地方领导干部的懒政思维。可以想象,与当地官员自己出去一个项目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笔资金、一项政策一项政策地去争取相比,跑下一顶“贫困县”的帽子就可以逸待劳地等着项目、资金、政策等主动上门,主动“返贫”着实是轻松得多——却不知这些“逐贫”的地方可否想过,国家“蛋糕”是有限的,如果大家都优哉游哉地“等靠要”,最后岂不是全中国都要“返贫”?
正如一学者所言,要想让贫困地区励精图治,变“等靠要”为“追赶超”,还得改变当前贫困县评定的畸形或者错位的文化环境,对贫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进行科学评价。笔者认为,贫困县既然获得了政策扶持和经济资源,就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相应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果达不到发展预期,必须启动对贫困县主要领导的问责,使贫困县的帽子不能戴得太舒服。尤其是当年的“小康县”却在国家大发展大进步的浪潮中沦为“贫困县”,就算如今可以获得相应的支持,但至少也该有人对这种可悲的“倒退”负责吧!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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