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费告父母”凸显畸形亲情
含辛茹苦将孩子供到大学,结果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孩子的学费,父母竟然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生活费,这个近日发生在连云港市的案件,经法院调解以孩子撤诉告终。
明知道父亲生病母亲打工,家庭困难,却每个月要1000元生活费;不是想方设法减轻父母负担,反而不顾家庭状况盲目攀比;不是尝试做家教等方式养活自己,而是把父母诉至法院……一连串令人咋舌的现象后面,一个“未断奶”的大学生呈现在众人面前。无法想象,含辛茹苦、贫病交加的父母接到儿子的一纸诉状会是怎样的表情和心情。
不能不说 ,这位大学生小柱是个矛盾体:他知道法律规定要保障受教育权,却不知法律也规定,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就读大学的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他知道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却不知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选择性的诉求凸显畸形亲情下的盲点。
“为学费告父母”虽是极端个案,但类似事情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随处可见。家长一味迁就盲目溺爱,使得孩子经济开销方面成为了家庭的“主导者”,而奉献方面却是“负数”,文化分数和受教育程度很高,而关爱亲人和他人的“成绩”为零。
大二学生,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更当是接受高等教育、具备健全人格和独立精神的公民。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小柱的父母确实生活困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以小柱撤回起诉而终结。然而,案件可以撤销,因为此次诉讼撕裂的亲情如何弥合?据报道,法院已将小柱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该院干警不仅为小柱捐助了全部学费,而且还派专人给他家送去了2000元。可以说,大家帮助这个家庭渡过了眼前这个难关,然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意识地培养年轻人的生存能力至关重要。这里的生存能力不仅指生活自理能力,还包括性格、自我控制能力和判断能力等。 倘若小柱们不改变“父母就该如何如何”的想法,不认识到“为大学学费告父母”错误思想的根源,不懂得感恩和回报,而是一味依赖父母和他人来解决困难,实则是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襁褓”, 既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也耽误了精神人格的全面“发育”,再不矫正,恐将影响自己的一生。凌寒(武汉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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