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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骗提公积金须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2018-01-26 16:27: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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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抓获5名不法中介人员,2名涉嫌骗提的职工被刑事拘留。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有的地方,一些不法中介张贴广告、伪造假证,骗提公积金已经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不法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有的甚至高达30%—40%;有的帮人骗提公积金结了不下10次婚。

  公积金成为“唐僧肉”,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凡是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公积金都是一笔可观的存款,所不同的是,存款可以随时支取,而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装修等方面,一般情况下是取不出来的。一些急需用钱,或希望通过提前支取用于其他方面投资的人,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关系,力图把公积金提前支取出来,于是,一条骗提公积金的地下“黑色利益链”就出现了。

  虽然说不法分子、黑色中介等骗提公积金的手段很多、花样百出,有些让人防不胜防的感觉,但是,由于支取公积金有一套完整的程序,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才能提前支取,譬如购房合同、装修合同、有关方面证明等,按理应当能够做好防范工作,为什么会屡屡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呢?尤其是为了帮人骗提公积金结了不下10次婚,都能不被发现呢?难道有关方面都成了没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吗?

  在互联网已经相当普及,大数据已经被公认为可以破解很多难题,大数据信息随时可以击碎不法分子各种花招的当下,竟然会出现一个人为帮人骗提公积金结了不下10次婚的现象,岂不具有极大的讽刺性?

  从这些年来相关部门建立大数据信息中心的行为来看,在大数据中心没有建立前,所提出来的理由都是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有效提升政府运行效率,可以增强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除了企业的大数据中心之外,政府部门的大数据信息中心都是依靠财政投入建成的,使用的都是社会公共资源。那么,大数据中心成立以后,就应当按照公共财政投入的要求,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可是,有多少是达到这样的目的、兑现安排资金时的承诺的呢?不然,为什么一个人在短时间内结了不下10次婚,且都能够从公积金管理部门骗提到公积金,却不被发现呢?

  花费大量公共资源建设起来的大数据中心,却不能发挥大数据的作用,而成为部门的一个摆设,这样的情况必须杜绝。这种结果的出现,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还有可能造成公民信息的泄露问题。也就是说,公民把信息提供给有关方面,有关方面按照要求建立了大数据中心,却又不为公民提供服务,不仅是失职,更是渎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

  早在若干年前,就有专家、学者建议,应当由政府协调建立统一的政府大数据信息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可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各自为政,建立隶属于政府各个部门的大数据信息中心,造成资源的浪费,也让大数据中心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公积金提取方面出现的问题,只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产生的一个方面后果,其他方面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数据不能共享,不仅会给管理带来难度,给大数据中心本身也会留下越来越多的漏洞。天津市开展的针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专项活动,当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不法分子产生威慑,而从长远看,还必须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实现信息共享。

  如何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让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要,也需要认真研究和考虑。譬如,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租金能否用公积金来支付,如何支付,是一个需要尽快考虑的问题。再譬如异地购房,如何在政策上统一和完善,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公积金管理机构自身的漏洞如何弥补,也是防止问题发生不能忽视的重要方面。

  公积金是为了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而设置的一项具有很强福利性质的政策,决不能成为“唐僧肉”,更不能任凭“妖精”们宰割。相关部门设立的大数据中心,就应当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火眼金睛,能够识破各种诡计和阴谋。必须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艾琳)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