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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追问BBC的自律与监管

2012-12-11 17:2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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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优越感堵不了漏洞

  丁 刚

  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连串丑闻让人们再一次看到,制度的完善是永无止境的。对世界上所有媒体的管理来说,制度的与时俱进都是至关重要的。即便是像BBC这样的老牌西方媒体,如果不能不断地完善其监管制度,也照样会出问题。

  从现在已经透露出的信息来看,BBC的“大腕”干出丧失道德、违法乱纪的事情,是早有迹象显露并受到了指控,却因为制度的疏漏而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正如英国《每日电讯报》的专栏作家珍妮特·戴利所说,这不是意外受挫,也不是偶然的判断失误,而是一种“制度性的问题”。

  这至少表明,BBC的制度是不完善的,且存有很大漏洞。而BBC的高层也没有意识到制度的问题,给了某些“正人君子”以可乘之机,最终折损了BBC的声誉。

  媒体人也是社会的人,他们的道德水准不会因为从事媒体职业就自然而然地高于他人。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管束,某些道德低下的人照样会有可乘之机干出违纪之事。BBC需要弥补的东西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能不能完善制度。

  值得深思的是,在BBC的问题尚未完全被调查清楚之际,有些英国媒体人士就急着出来表态,为其制度辩护。有人称BBC虽然出错,但其“应对错误的方式可被称为典范”。

  没有人因为此事而将BBC一棒子打死。但是,BBC需要的,不只是应对错误的方式,还需要对自己的制度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真正能够从制度完善的具体工作做起。

  此事也让我们看到,西方媒体人对自己体制的优越感是根深蒂固的,是任何人都碰不得的一种“政治正确”。一个十分奇怪的逻辑是,发展中国家的媒体如果出现问题,总会被牵扯到管理制度,甚至政治制度上去,而西方媒体出了问题,就总会有人出来夸大其制度的优越性。

  如果一家媒体的制度不是将违犯职业道德的事情“遏制”在萌芽状态,彻底堵住其发生的漏洞;如果一家媒体的制度仅仅是在一连串的丑闻发生后才开始发挥作用,那这种制度肯定就是不完善的。过分相信自己的“品牌”优越,忽视了制度的完善,注定是要吃大亏的。

  职业精神的沦丧

  郭镇之

  英国广播公司(BBC)陷入丑闻的泥潭。

  著名节目主持人吉米·萨维尔性侵儿童案发后,又有几十名BBC人员因涉嫌不正当性行为接受警方调查。这一系列性丑闻反映了在个人私生活方面自由放纵的BBC“企业文化”,使BBC多年塑造的“正派”形象轰然倒塌。

  萨维尔事件还暴露出BBC掩盖自身丑闻和错误报道新闻的职业操守问题。一向以敢于揭露事实真相而广受赞誉的BBC名牌节目“新闻之夜”,曾经策划过一期调查萨维尔事件的深度调查节目,但在播出之前突然被撤下。而其后,相信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新闻之夜”匆忙抛出了一期揭露恋童癖丑闻的调查报道,却误指一名保守党议员为犯罪嫌疑人,因而陷入诚信危机。结果,节目制作人、新闻总监和BBC总裁先后辞职,BBC为此道歉、赔偿。

  此外,英国政府为调查BBC丑闻,在6个星期中投入了200万英镑;而到任不到两个月的BBC前总裁恩特威斯尔,辞职后却拿到了一年的补偿薪水,又引起轩然大波。

  在一系列的丑闻和错误、不当面前,BBC多年来享有的极高公信力受到空前的损害。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使BBC一夜之间走下神坛?

  监督英国广播公司的BBC托管会主席彭定康说,是BBC的官僚主义文化导致这家机构出现了“不可接受的劣质新闻工作”。的确,庞大的传媒机构,复杂的等级体制,层层的管理人员,使BBC产生了过度控制和治理不善的种种问题。而从社会文化方面看,名人文化,包括普通人的“名人崇拜综合征”,也导致名人为所欲为。

  但更大的问题是BBC职业精神的衰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娈童案”的匆忙报道,更可能的动机是急于“灭火”,转移视听。而在互联网争分夺秒的竞争时代和传媒娱乐化的环境中,由于新闻判断错误,BBC的误报也是屡见不鲜。如一名BBC战地记者在推特上转发了一张照片,名为“遭以色列袭击的儿童”,而事件其实发生在叙利亚,于是引来多方谴责。

  不过,BBC的“高大形象”,本身多少就是个神话。BBC从来就不完美。从早期垄断时期的傲慢到进入竞争以后的迟钝,BBC一直存在两种相反的倾向:一种是准官方机构的官僚主义;另一种是,加入商业竞争后的道德滑坡。萨维尔丑闻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就说明了一些问题。

  公共广播电视也是一种公权力。对任何公权力都需要实施制约,进行监督。尽管近年来BBC增加了政府拨款和商业等其他收入,但直至2011年度,BBC从类似税收的收视费所获得的,仍然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既然花纳税人的钱,就应该全力为民众服务;也更应该接受监督。而在新技术媒介时代,来自公众的社会监督更为严密。BBC的问题不是今日才发生的,但在互联网的无影灯下,它的问题才终于暴露。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会长)

  监督体制的失灵

  陈力丹陈俊妮

  英国广播公司(BBC)主要通过公共企业的形式来经营,最初的模式设计是希望“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以公共视听费或社会资助为主,国家财政补贴为辅,以此消除商业盈利的驱动力,在非商业努力、民主政治和中立自主的基础上,建立服务于公共利益和对社会负责的广播电视体制,从而促进言论的自由传播,文化的多元发展,信息的可选择性,教育的繁荣和高质量节目的制作。”但是,BBC的问题恰恰反映了其既无法独立于政府,又无法独立于经济的体制两难困境。

  BBC的经费来源以政府征收的收视费为主,这一直被看作是BBC坚持公共服务目标的根本,也是保证高质量节目的财力后盾。但英国商业广播电视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与BBC并驾齐驱,快速发展,而BBC却面临政府削减收视费,以及与商业电视抗衡的困境。BBC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成功模式,已经在政治与经济双重压力下悄然改变。

  BBC长期以来形成了反商业化的传统理念,但是在收视费入不敷出和商业电视竞争的压力下,BBC试图推出一些效仿商业性的节目,结果既违背了公共广播机构的使命,又被民众批评为拿着执照费还挤压商业广播市场。

  所有迹象都显示,BBC有可能最终失去收取收视费的资格。因此,与其将这些丑闻看作是BBC的堕落,还不如看作是BBC在从公共模式试图向商业模式转型中徘徊、迷失自我价值和方向的极端表现。要么做商业节目,要么不择手段做吸引人的公共节目。这两者都是丑闻的诱因。

  BBC对具体节目内容的标准有明确规定,包括准确性,公平,品位,排除鼓励犯罪、扰乱秩序的内容等。BBC不缺少相应的监督标准,而是缺少有效的监督主体。

  BBC除受到英国通信管理局对于其节目标准的制约外,直接接受2006年成立的BBC托管会的监督。该委员会初衷是监督BBC保持鲜明的公共特色从而为公众服务,要负责检测BBC的目标设定、服务范围、目标观众以及各类型节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同时为BBC各频道的内容从品质、原创性、创新性、吸引力和挑战性等各个方面,设立评估标准。

  2005年,英国文化大臣乔威尔认为已经存在78年的BBC董事会既是“拉拉队”又是“监管者”。为了解决这个矛盾,2006年BBC董事会变更为BBC托管会,即由日常管理职能转化成监督部门,但它依然是BBC的内部管理机构。掌握实权的监督机构是自我监督的一部分,而裁决是否增加新服务的决定权,制定节目评估标准和判断是否有高品质的机构,与节目制作者同在一个组织内,监管的力度和独立性到底如何,也就可想而知。

  托管会与之前的董事会一样,与监督BBC节目伦理相比,更重要的任务是保持与政府立场的协调。所以,在托管会成立之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坦比尼就提出质疑:从董事会到托管会,是否只是简单地更改了一下名字而已?托管会是否在管理BBC时有充分的独立和权利?如果托管会既没有独立性,又没有权利,那就意味着,它既无法在BBC正当行为之后充当保护,也难以在BBC违规之时有效遏制。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如果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管,仅依赖媒体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来实现自律,几乎不现实。

  任何媒体的公信力其实都是一个由若干彼此关联的因素构成的完整体系。当这个体系严整而有所保障时,公信力也就有所保障;当这个体系中的某些因素缺失时,体系也就开始分崩离析,公信力也就随之瓦解。自律与他律,即使对于BBC这样的公共服务机构来说,也是公信力体系保障中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独立于政府与BBC自身的机构代行公众监督之职,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其免于政府干预与商业竞争,BBC在如此的双重夹击之下,将注定丑闻不断。

  (陈力丹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俊妮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宋宪霞
新闻关键词:制度丑闻媒体节目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