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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场舞矛盾中构筑城市公共空间

2021-06-02 15: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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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广场舞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现象,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其带来的问题,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困扰反感,构筑城市公共空间是大势所趋。

  广场舞作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形式,本身没有问题,一方面它能够丰富群众的自我生活,满足中老年人跳舞娱乐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生活幸福感;另一方面能够锻炼身体,活动筋骨,提升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是全民健身的活动形式之一。但是,现如今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速,高楼大厦间有限的公共空间称得上“寸土寸金”,公共空间属于公共资源,休闲娱乐的权利不仅属于跳广场舞的人,也属于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应该科学合理的利用公共资源。所以,如何处理广场舞与邻里、与社会的关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首先,城市管理者应转变视角,完善、跟进配套资源。城市管理者应充分利用周边的公园、绿地,延长开放时间,将闲置的、空间较大的场地,协调分配,开发利用。例如景区可以和广场舞爱好者达成合作,将场地出租给广场舞爱好者,将广场舞表演当做一种风景,当做一项旅游项目,制定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由广场舞爱好者编排一些舞蹈或者文艺节目,向游客表演,吸引游客,实现利益共享,达到大妈和景区互利双赢。

  其次,社区应成立广场舞协会,进行统一管理。社区中挑选一位具有组织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广场舞爱好者担任协会会长,统一组织社区内广场舞爱好者,分成小组,在场地使用、时间限定、音乐音量等方面统一协调管理。

  最后,社会积极引导,营造相互包容理解的社会氛围。例如鼓励分享全面健身的其他活动方式,也可以录制广场舞爱好者和市民的倡议视频,同时也可以展现广场舞优秀风采视频,引导社会大众彼此包容理解。广场舞爱好者和群众也应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想问题,杜绝通过占场地、拉横幅这样的方式去抢地盘、要空间的行为。

  在发展新社会文化现象的同时也应对其做好规范,构筑城市公共空间,消除广场舞矛盾,提升群众幸福感。(文/汤雪)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