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广场舞要堵也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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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雀丹心
下月开始,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开始实施,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或将受到治安处罚。近年来,多地出台相关法规和文件,从场地、时间、音量等方面为广场舞立规矩。(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广场舞已经成为大众健身的一种重要选择,大街上,公园里,广场上,到处都是广场舞的身影,这些广场舞主要以老年人为主体,他们不仅在公共场所翩翩起舞,还使用一些音响设备,甚至播放一些高分贝的音乐,这种行为严重危害着公众秩序,也影响着居民休息,一些地方的广场舞早出晚归,甚至在街头翩翩起舞,险象环生,不仅给交通秩序造成影响,还存在着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一些广场舞直到深夜还意犹未尽,伴随广场舞播放的音乐,让附近居民饱受噪音污染,苦不堪言,尤其是在中高考时期,一些广场舞更是严重影响着学生的休息。市民对此颇有微词,甚至深恶痛绝,一些地方甚至发生因此互相攻击的事件,使广场舞演变成了“广场武”。
如今,北京市出台《条例》,对广场舞进行立规,不仅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也是对广场舞的规范,更是社会治理法制化的一大进步。符合现实需要,这种规定,也是对广场舞建立发展和文明自觉的一种倒逼和约束。在规定的时段,规定的地点跳广场舞,可以倒逼大叔大妈们规范行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文明道德,尊重他人,形成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社会氛围。
只是,制定法规只是第一步,如何确保这项法规执行和落实,如何预防广场舞扰民,维护公众权益的保障,无疑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全民健身无可厚非,但是健身却不能破坏文明,不能影响他人,这是基本的道德和素养,也是基本文明底线,任何触犯这条底线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为广场舞立法规,这样的广场舞才能舞出规范,舞出文明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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