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对待“宠物狗”不能因噎废食

2018-08-01 13: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邢岩 

  家住佛山禅城一小区的林女士夫妇带着家养的未拴狗绳的柯基犬在小区内遛弯时,狗只突然冲出电梯追赶邻居陈女士并致其受惊后奔跑摔伤。近日,佛山市禅城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宣判,经调解,陈女士最终获赔8万元。2018年8月1日金羊网) 

  在该案例中,狗主人有一个明显的漏洞就是未栓狗绳,在小区这种公共区域内,不管宠物狗是什么品种,不管其是温顺还是暴躁,只要存在与外人接触的机会都应该栓狗绳,以便危急时刻能够掌握住狗狗的行为,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如今人们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对于城市中人来说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子女在外工作父母便只能养养宠物狗以排解寂寞,甚至有些年轻人也会在家中饲养宠物狗,这本无可厚非,因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饲养宠物狗是他们的权利。但是近年来宠物狗伤人事件频有发生,一些狗主人带着宠物狗逛商场、进餐厅,传播大量细菌,引得人们不满。 

  目前一些社区已经出台了禁止饲养大型犬类的规定,也限定了宠物狗的出入范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忧虑。但其实狗狗凶恶与否跟他们的品种没有必然的联系。尽管狗狗的血统决定了一些因素,但主人的管教、狗狗本身的性格、环境的因素都会给狗狗带来这一秒的不确定性。 

    为了尽量减少宠物狗伤人事件的发生,也满足狗主人对饲养宠物狗的需求,一方面,狗主人要提高自身素质。一定不能只顾一己之私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饲养宠物狗时一定要办理养犬许可证,并按规定接种疫苗;此外,要加强对宠物狗的驯化,要做到让其“听话”,能够避免一些危险的发生;最后,出门一定要栓绳,将狗狗时刻置于自己的看护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社会也要对宠物狗多一些包容,尤其是一些流浪狗本身就已经足够可怜,不能够因噎废食的对所有的狗狗都“一棒打死”,一些猎杀流浪狗的行为实在是过于残忍,要合理的提出诉求,并用法定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