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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高温津贴沦为“纸上福利”

2018-05-30 15: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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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霞

  6月,我国多地将迎来高温期。伴随着气温上升,从下个月起,很多地区都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而且一些省份还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上调。(新华网,5月30日)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每年炎热的夏季,高温津贴问题都会成为社会热议的民生话题之一。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不少企业已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但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高温津贴仍是“纸上福利”“纸上清凉”。有的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毛巾、防暑药品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有的企业直接以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为借口,不发高温津贴;也有的企业将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等。

  国家明文规定的“高温津贴”为何就成了“纸上福利”?其中的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唯利是图,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意不发或少发高温津贴;二是部分高温天气下务工人员对这一政策还不了解,不知道在工资之外还有“高温补贴”这回事,即便知道这一福利,也因为怕得罪领导、丢饭碗,而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维权;三是相关部门对企业落实这一制度的监督力度不够,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导致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将高温津贴视为一种“可发可不发”福利。

  因此,为了让劳动者在炎炎夏日下能感受到“高温津贴”的凉意,避免“高温津贴”沦为法律或政策的“白条”。笔者认为,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将高温补贴的发放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确保高温津贴发放到位;对那些不按时发放、不按标准发放甚至根本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要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其次,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形成企业内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再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把“高温津贴”的政策宣传到用工一线,让务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敢于依法维权。最后,在落实高温工作时间等相关规定的同时,应尽可能采用良好的生产工艺,使用隔热、通风等设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从源头上减少高温危害。

  总之,好的政策要想真正造福于民,必须在执行上下一番功夫。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才能使“高温津贴”这一惠民政策从“纸上”走向现实。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