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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高温津贴成为“画上的饼”

2016-06-15 17: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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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庞莹莹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央广网)

  所谓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发放标准。其中,北京室外露天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的则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上海、江苏、浙江以及福建等地,则在200元左右。同时有统计数据表明,在进入“烧烤模式”后,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面对日益重要的防暑降温,近几年的调查数据却显示,很多室外作业人员并没有得到高温津贴,更有从来没有听过高温津贴的情况发生。有的企业把高温津贴置换成了“菊花茶”“绿豆汤”“防暑药品”;有的企业倒是会发高温津贴,但是不少企业主认为,高温津贴发多少、怎么发,应该由企业自行决定。同时面对高温津贴还有“不敢提”的现象,怕是一旦提出高温津贴就连工作都要“落空”了。这样就使国家明令发放的高温津贴变成了“画上的饼”,只能看看,却吃不着。

  要解决高温津贴难落实的问题,需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监督,实行相应的惩处制度,要能疏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也要主动帮劳动者维权。相关部门应将服务下沉,加强对露天作业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起到警示效益。让高温津贴切实成为高温作业工作者的真实福利,在体现人文关怀的同时给予财物保证,别让本就应该“握”在手心的高温津贴成为“纸上权益”、“画上的饼”。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