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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岂能简单粗暴,一“退”了之?

2018-04-26 14: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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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褚文静

  “我家孩子仅仅因为熄灯后仍在寝室内洗漱、走动,就被学校劝退了。现在已经奔波好几天了,但学校在处理决定上仍然不松动,这可咋办?这不是要毁掉他们的前程吗?”据媒体报道,近日禹州市一中对晚上不按时就寝的36名学生进行劝退。(新京报)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孩子确实很有“个性”很难教育。对于一所学校而言,面临众孩,更难管理,稍不留意就容易急躁冒进,逾越界限。为了给学生们创造一个有秩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用严的制度和纪律进行约束管理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制度和纪律也要严得合法合情合理,不能盲目的一味求狠,乃至突破底线。就此次事件而言,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但仅仅因为“熄灯后仍在寝室内洗漱、走动”,就做出“劝退处理”不免让人质疑:这样的方式是否太过“简单粗暴”?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凡事应以教育引导为本。虽然说有时候惩戒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不严就教育不出优秀的人才,但要合情合理合法,所谓的“严肃执行校规”,不应该成为劝退学生的理由。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如果不是极端行为,都应以教育批评、与家长沟通共同矫正为主。特别是在做出“劝退”这一“杀一儆百”的处理决定时,更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从一方面来说受教育是学生的权利,学校理应保护学生的这一权利。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无论犯错缘由为何,犯错影响轻重,这样的“处罚”都将会记入学生档案,成为孩子一生的“污点”,影响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无论从哪方面出发,都应该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

  同时学校在定“规矩”时,也必须是在尊重乃至敬畏学生权利的基础上,而不应该仅仅是为了方便管理。对于“晚上不能按时就寝”学生,学校不应该”一棍子打死”,更应该调查事件背后“破”了“规矩”的真实原因。如是因时间规定不合理,导致孩子们不能按时完成洗漱等日常必须的活动,那么学校则应该反思是否除了学习外,对孩子们的生活也应多一些了解和调查,对规定学生生活方面的制度做出一些适度的调整;而如果单纯的是因玩乐超时并影响他人休息者,则可以先进行批评劝诫,对屡教不改者,再执行更严厉的处罚也为时不晚。

  不得不说的是,这36个学生也不是完全“无错方”,对于家长而言,家庭教育也不能缺位,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引导和教育。既然进入学校,就理应有一种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也应及时的向老师反映,与学校做出沟通,而不应该以身试“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一个长期、复杂、艰辛的工程,需要教育者的高度负责,细心呵护,因材施教,希望我们的教育者对孩子能有更多的耐心与爱心,无论何种言行都能经得起“教者仁心”的拷问,让教育早日回到该有的样子。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