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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变质大妈”挑战道德底线

2017-08-10 15: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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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白雪

  “大妈”是我们对中老年妇女的称呼,是我们应当尊敬礼待的人。可是现如今“大妈”一词却颇具讽刺意味,我们提起“大妈”都是一脸嫌恶。到底为何会变得这样?

  近两年关于大妈的新闻频发,公交车上辱骂不给让座的年轻人、不顾场合时间跳广场舞扰民、倒地碰瓷讹钱……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让我们谈“大妈”色变。而近期出现的“大妈”暴走团、“大妈”讨债团、“大妈”组团骗婚大龄男青年等又一次将“大妈”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难道我们身边的“大妈”都是这样的人吗?并不是这样的,先生巫漪丽一生只守一架琴、老人邹连英18年造林6500亩、道德模范龚全珍老人致力于家乡建设等等这些老人给我们青年人树立榜样,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是我们一生学习致敬的楷模。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变质“大妈”?

  中国自古以来以“孝”治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些都根植在我们的意识之中。且老年人是弱势群体,对于老年人我们总是有一份包容的心。可就是这样一份包容心让部分老年人思想道德败坏,无视法律法规。王兰是骗婚团中的首要人物,她曾经因为拐卖妇女罪、诈骗罪获刑,在狱中她不仅没有反省反而一出监狱就伙同前夫女儿等八名犯罪嫌疑人组团进行骗婚。无独有偶河南商丘的“大妈”讨债团也是如此,她们通过喊话、辱骂、威胁等方式让被害人不堪其扰、息事宁人,完成雇主的要求,甚至进行了衍生,例如私人恩怨、宅基地纠纷等也可雇佣他们。这些“大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自己自食其力,挣钱养家,殊不知以触犯法律为先决条件的行为都必自食恶果。8月3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兰、胡光才等6人提起公诉。河南商丘的大妈讨债团的14名主要成员被河南省睢县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大妈”案件中,不论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这些以“大妈”为首的老年人都是在挑衅我们的法律和道德底线。对待变质”大妈“一方面加大法律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凡是涉及到违反法律的,不能因其是老年人而同情,而是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对于年纪过大、身体不好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社区活动等方式对他们进行警戒,以此为老年人敲响警钟。另一方面加强道德宣传。社会媒体、亲朋好友都应该加强道德宣传,树立模范榜样,让老年人以道德模范为榜,成为社会上真真正正的一“宝”。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