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做“有骨气”的党员干部

2016-05-24 14: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郭诗华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三湘风纪网”近日刊登原张家界市政协副主席高建国的忏悔录,其称,随着自己职务的不断向前,自己被喜悦冲晕了头脑,找不到东南西北,一步步走向了违纪违法深渊。(据中国新闻社) 

  常言道,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刚骨”即骨气。梅花在百花休眠的寒冬里傲然盛放,这就是骨气;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这就是骨气。有骨气的人,坚定一个信念,不为尧变、不为桀改。“骨气”二字放在党员干部身上,则被赋予了更深的含义。骨气之于党员干部,主要指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政治坚定性和思想纯洁性,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所以,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锻造出独挡一切的骨气。那么,究竟如何锻造骨气? 

  锻造骨气,需“咬定青山不放松”。信仰与信念决定价值观走向,领导干部有了坚定信仰,才能在充满诱惑的物欲世界面前,定力十足、两袖清风。面对诱惑,有些领导干部“识得破”却“抵不过”,突破了思想防线、越陷越深,最终锒铛入狱、葬送前途;多数领导干部却能够洁身自好,清白做事,干净做人,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有无骨气。有了骨气,便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魄力与果敢;有了骨气,便有了剔除一切侵蚀党组织肌体毒瘤的勇气与信心。 

  锻造骨气,需“出淤泥而不染”。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无论历史如何变迁,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和人民的期盼。领导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以“莲花”的品格做自己行动的标杆。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在金钱、利益、美色面前经得住诱惑,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泰山压顶不弯腰”,始终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廉形象,保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 

  古往今来,我们党选拔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培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的作风。在法规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重大原则面前不让一分一厘,坚决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做一名有骨气、拎得清的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