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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罚能否让“低头族”从此抬起头?

2015-12-02 16: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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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强

  今天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昨天上午,海曙交警在中山西路与环城西路路口整治“低头族”,40分钟内查处4名在路口等红灯低头玩手机的女司机,其中2辆车还因年检过期而被暂扣。(12月2日中国宁波网)

  “低头族”引发交通事故那可是有血的教训的。有研究表明,开车打手机会导致驾车者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话内容重要,则驾车者注意力下降37%;开车时使用手机,人脑的反应速度慢35%。更让人惊叹的是,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不看手机的23倍。不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低头族”当然该罚。何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有接听拨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可处以罚款50元并记分2分。

  当然,罚不是目的,让“低头族”开车时从此不再低头这才是目的。那么,罚过之后“低头族”的低头率能明显下降吗?

  让我们不妨看看何谓“低头族”,按照“度娘”的解释,是指如今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作“低头看屏幕”状,有的看手机,有的掏出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上网、玩游戏、看视频,想通过盯住屏幕的方式,把零碎的时间填满的人。他们低着头是一种共同的特征,他们的视线和智能手机,相互交感直至难分难解。毫无疑问,“低头族”已经成为人们对于手机依赖的真实写照。引用专家的观点,他已经成为一种不得不警惕的“现代病”。由此不难推断,一次罚过之后很难以收到让“低头族”从此抬头的实效。因为依赖还在,恐怕过不了多久那些之前受过罚的人就好了伤疤忘了痛,下意识地“外甥打灯笼”,将“低头看屏幕”照旧。

  所以笔者建议,对行驶奔走于马路上的“低头族”还要像对待酒驾那样,长期保持高压态势,该顶格处罚的就要顶格处罚,不能紧一阵松一阵,不能这里在严查那里却无视。在此基础上,有关方面也应该加大对“低头族”现实危害的宣传,要通过一些事故案例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开车走路“低头看屏幕”。总之,要想方设法让“低头族”从此抬起头来,不再是可怕的马路杀手,这才是最为理想的效果。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