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意见箱设在厕所”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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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彦楠
近日,一组关于“纪委巡查组卫生间设意见箱”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这组照片显示,标注为“市纪委第三巡查组意见箱”的铁质盒子被设置在卫生间内的水池旁,经证实,上述意见箱是菏泽市纪委第三巡查组在进驻单位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设置的,“纪委意见箱的设置要避开单位监控摄像头或太过明显的地方,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意见箱设置不当不仅不利于保护举报人,而且也会导致没人愿意参与举报”。(10月26日 澎湃新闻)
当地纪委给出的理由听起来很充分,大部分人都会有“我竟无言以对”的感觉,但是笔者隐隐地“感觉哪里不对”。征求意见也好,接受监督也罢,难免涉及到人际关系以及很多不适合在公开场合表达的事情,保护提议者或是检举者也是监督机关的职责应有之义,但是把接受民意的意见箱设在卫生间,让巡视监督这一正义之举有种“地下工作”的味道,有失工作的严肃与庄重,正因如此才会引起人们的多疑和不解。
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反复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三转”,即:转作风,转方式,转职能。其中改进方式方法是重要一环。面对不断深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隐藏的腐败分子的反抗手段在不断升级,变得越来越狡猾,纪检监察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此种情况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创新手段,从而才能更好的履行越来越艰巨的监督职责。
保护好检举人是纪检机关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督只靠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发动所有有正义感的群众和党员,对腐败分子进行无情的揭发检举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走向胜利。然而,要发动这些力量,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消除人们对打击报复的顾虑,“敢怒不敢言”形象的描绘了在面对腐败势力时群众和党员的矛盾心态。党的监督机关应该通过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形式,让所有人都“敢怒又敢言”,如此才会给腐败分子以沉重打击,才会让监督工作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完善的保密机制才能化解尴尬。就这一事件,笔者认为,在通信如此发达的今天,意见箱,特别是纪检机关的意见箱作用有限,跟不上现在的反腐形势。纪检机关可以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多开辟一些举报渠道,比如电子邮箱、检举专线等,最大限度的保护检举人的安全与隐私。至于意见箱,大可以像一块镜子,放在一个更加合适的空间,标明揭发检举的所有渠道,发挥震慑作用,让每一个腐败分子知道监督无处不在。如此一来,形象与功用兼顾,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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