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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阅读宜多建图书馆少列书单

2013-08-05 10:32:00 来源:京华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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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全民阅读立法正式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相关促进条例初稿已草拟。

  听说阅读也立法,许多人都“惊呆”了。其实,阅读不只是个人的事,也关系到社会文化发展。从公共服务角度出发,推动全民阅读还可以说是一项民生工程。立法推动阅读并无不可。关键看从哪些方面推动,鼓励读什么书。

  阅读立法的背后,是国民阅读量不高甚至有所下降这个严峻现实。今年4月,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去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阅读率为54.9%,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无论与十多年前国民阅读率60.4%相比,还是与欧美人均阅读量约16本相比,都处于低位水平。这次立法,就是把国民阅读提高到政府工作层面,以改变当前全民阅读落伍状况。

  推动全民阅读,立法能做什么?应看到,当前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仍不完善,一方面是硬件设施不均等,中心城市普遍拥有图书馆,但越往县、乡、镇、村,图书馆(室)等服务机构越少,越是贫穷的地区,越缺乏提供知识营养的场所。另一方面,相关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虽然有些城市的图书馆很壮观、设备很先进,但服务接待水平并不如人意,还有许多地方存在馆藏图书少、图书种类久未更新等现象。

  图书馆不仅是免费共享知识的场所,还应为公众提供更好的知识内容服务。这应当成为立法推动的主攻方向。具体来讲,一是通过立法,规定各级政府每年按比例拨出专项资金,建立和扶持公共阅读事业,并对贫困地区有所倾斜;二是要从馆藏图书、服务水平等方面鼓励阅读、提高服务;三是要鼓励民间组织发起的读书活动,从场所、资金等方面加以扶持。推动全民阅读,应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政府搭台,文化唱戏”理念,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读书的浓郁社会氛围。

  推动全民阅读,还要看鼓励读什么书。为国民阅读创造条件,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在鼓励阅读什么书上,则应遵从多元化价值,更多尊重个人选择。如果以政府部门的兴趣偏好主导阅读方向,并辅以行政干预措施,全民阅读要么沦为文化政绩工程,要么不可避免地走向形式主义。让个人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去选择书本,才不会把全民阅读活动搞成生硬灌输教科书内容的“第二课堂”。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国民阅读率和知识水平。

  简单地讲,立法推动全民阅读,政府要多建图书馆,少列推荐书单。(魏英杰)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