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漏洞再多,“偷书”也不值得炫耀
11月23日,微博大V“@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出版的,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此事在网上迅速引发热议,有不少网友直斥大V这种钻制度空子的行为不道德。11月26日,该大V再次发帖,称自己是按照规则办事,并发布了上千字的长文,证明自己并没有错。
很难想象,一个自称爱书的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能做出这样毫无底线的事情。“@眸冷骨累的王马丁”这种以赔偿的方式占有图书馆图书的行为,诚然没有违法,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值得提倡。“@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在这起事件中所表现的极端利己主义,值得我们所有人警醒。
毋庸置疑,将公共图书馆图书据为己有,侵犯了公共利益。按照这个大V的说法,他所占有的书,大部分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版的图书,如今在市面上也很难寻觅。也就是说,图书馆即便去补书,也很难买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很有可能,图书馆花了大价钱购买的图书,品质倒不如从前,其他读者也有可能因此丧失了阅读优秀书籍的机会。
按理说,钻了制度的“空子”获得利益后,很少会有人选择声张,这位大V却不然,不仅在公共场合进行了炫耀,甚至在网民指出其错误后,还发长文进行辩解。从表面来看,该大V的所作所为,固然像其所说,合乎图书馆赔偿制度。而在事实上,图书馆要求读者进行赔偿的前提是图书毁坏或者丢失,但这位大V在进行赔偿时,却向图书馆隐瞒了实情。从这个角度来说,此人行为已涉嫌欺诈。因此,真正不守规矩的,恰恰是这位满嘴“契约精神”的大V。
社会上还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秉持着“无利不起早”的观念,考虑问题总以自我为中心,处处盯着制度的空子,无论做什么事情只关心“值不值”,从不思考“该不该”。今年“双十一”期间有人对一家果品店恶意“薅羊毛”,导致果品店关门的那位博主,就是典型的例子。在他们的眼中,只要制度“有机可乘”,就可以任意“利用”,却忘了在制度之外,还有道德。
要防止有人效仿,图书馆应尽快来堵上相关制度漏洞,但不能止于此。毕竟,没有一项制度是尽善尽美的,总会有人来钻空子。如何让这些极端利己主义者知道羞耻,不再炫耀,才是目前亟待反思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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